[新闻] 拿短裤妹比难民被围剿 吕秋远:故意这

楼主: shishiboy (讨嘘达人)   2015-09-10 17:22:27
1.媒体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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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整新闻标题:
拿短裤妹比难民被围剿 吕秋远:故意这么说的
3.完整新闻内文:
2015年09月10日14:23 文笔不好,容易造成误会,不过还是把话说清楚,因为不
看文章或是看不懂文章的人太多。
首先,取缔违规是必要的,虽然根据内政部警政署交通违规稽查与轻微违规劝导
作业注意事项第一项第二款第五目规定,“经明确指挥制止拦检不停车辆,应避
免追车,依规定迳行举发。”,但是我还是支持警察依法取缔所有违规。
其实我根本没想要谴责那位追查交通违规的警察,因为当下的反应实在很难预料
,就一个执法人员而言,有人违规后逃跑,去追缉是很正常的反应,至于事后发
生车祸意外,是不是当下可以避免,要经过司法单位调查,没人可以在这里不看
真相说故事。
问题是态度。为什么我把两件事放在一起类比,因为就匈牙利的警察而言,他们
也是依法行政,记者帮助警察逮捕犯人,或许在职业伦理上不该如此,然而如果
就现行犯逮捕的规定来看,记者没有违法,反而是偷渡客违法。我再强调一次,
就外观来看,不论原因,这些想要偷渡到匈牙利的人,就是违反匈牙利的入境法
规,而且不是行政上的小违规,而是有刑责的移民法律。而这个小女生违反交通
法规,则是在外观上违反行政法规,至于有没有违反刑事法,不得而知,但总之
也一样违反法律,所以我说两者可以类比。
其实我是故意这么说的,因为这样才能引出某些反对类比的人,不知不觉中出现
的谬误。依法行政,要不要考虑动机、手段?如果认为警方一切都依法行政就好
,不用考虑违法者的动机、手段,就不应该在匈牙利记者事件骂记者,但是在女
孩车祸事件骂女孩,不是吗?如果有区别待遇,就应该承认,违法者的动机、手
段、目的,不能用依法行政四个字就解决一切,不是吗?
依法行政,其实是不思考的人的万灵丹,反正法律怎么写,我就怎么做,不需要
多想。然而,身为执法者,能不能有这样的简单思维?如果可以,那么肯定要支
持警方驱赶太阳花学运的支持者占领立法院,也要支持警方驱赶教育部的学生冲
撞教育部,如果学生因为这样死亡,也要大声叫好,反正警方依法驱赶占领公署
之人,有何错误?
这就是我对于非当事人的这位警员,竟然发表这样的言论,感到失望的原因。如
果执法者对于一条生命,即便她违法在先,但竟然认为只要违法就活该,一切都
是她选择的,甚至说出对于生命的消失不会惋惜的话,那么我真正害怕的点就会
出现:
“法西斯政权的小帮手”
警方依法追缉违规的人,或许没错,当下反应也是没办法预测的,对于发生这样
的事情,我们应该遗憾,而不是堂而皇之的说,只要违规违法,谁抵抗公权力,
谁就倒楣。所以我在意的不是查缉,而是态度。
任何生命的消失,都是值得惋惜的,执法人员也就是基于此,才会站在法律的第
一线,不是吗?
(本文摘自吕秋远脸书)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hot/20150910/688879/
拿短裤妹比难民被围剿 吕秋远:故意这么说的
5.备注:
划线部分就是我的态度
乡民没脑就算了
警察拿枪也跟着没脑
真希望那些占领公署的违法祸害乡民 可以被警察一举毙命
两团揉一揉滚去死一死算了
免得无脑乡民养了一代接一代
作者: RaphaelJr (天主教传教士)   2015-09-10 17:23:00
??? 你是萝莉控?
作者: owenkuo (灰色腦細胞)   2015-09-10 17:23:00
看到风向不对开始凹了,真不愧补教名嘴
作者: vn509942 (如履薄冰)   2015-09-10 17:24:00
熊庚
作者: Ives20130 (O_____O)   2015-09-10 17:24:00
原来静坐抗议可以拿来跟违规逃逸的比
作者: owenkuo (灰色腦細胞)   2015-09-10 17:24:00
突然想问,吕也是废死那一挂的吗?
作者: AFROGUNSO (AFROGUNSO)   2015-09-10 17:25:00
阿不就会背法条好棒棒
作者: greenwood (小藤)   2015-09-10 17:25:00
这也太明显看风向硬凹了吧
作者: belucky   2015-09-10 17:26:00
在凹阿
作者: cmrafsts (喵喵)   2015-09-10 17:26:00
比例原则不就是用来手动上制止这种状况的?
作者: LOWJ ( 时机若对 )   2015-09-10 17:27:00
吕先生就是风向派的阿
作者: lienghot (一注独买)   2015-09-10 17:27:00
丞相 起风了
作者: lemonblue (惧美女症)   2015-09-10 17:27:00
上一篇的逻辑就看不懂,这篇的逻辑还是看不懂
作者: thyme51244   2015-09-10 17:27:00
马政府践踏法治毁坏民主人民反抗跟违规肇逃的比??逻辑
作者: Charleston   2015-09-10 17:27:00
之前拉难民救援,现在拉太阳花救援
作者: pshuang (中山先生忠实信徒-我爱萝)   2015-09-10 17:28:00
东拉西扯
作者: shadow0326 (非议)   2015-09-10 17:29:00
律师不意外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5-09-10 17:30:00
几十岁人了还在那里硬凹 真可悲
作者: gn7722 (脚很痛)   2015-09-10 17:31:00
等一下,他的前提是拦检不停,可是我如果是在背后发现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5-09-10 17:31:00
念法律没念通的人就是有这种毛病 不认输
作者: tpkgo (人是铁,饭是钢)   2015-09-10 17:33:00
比喻错误还硬ㄠ 直接认错这么难?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5-09-10 17:36:00
最好笑的还用"我故意的"来自我辩护 小学生的水准
作者: FirzenEX   2015-09-10 17:36:00
真的是法西斯的话,就根本不敢跑
作者: Charleston   2015-09-10 17:36:00
少数法律人喜欢用复杂的技术问题和逻辑来干扰核心问题
作者: gn7722 (脚很痛)   2015-09-10 17:37:00
这样才不会尴尬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5-09-10 17:37:00
就好像小三被抓奸在床还跟元配说 我是帮你测试老公忠诚度一
作者: Charleston   2015-09-10 17:37:00
然后借此表现自己是高高在上别人不能质疑的法律专业人
作者: kissa0924307 (瓦斯来一桶)   2015-09-10 17:39:00
律师也有程度差的 立委也是啊
作者: sylvia0915 (小雅)   2015-09-10 17:43:00
比错了就直说 很难看耶
作者: iam0718 (999)   2015-09-10 17:46:00
法律人 已经连带影响到年轻一辈的思维 懂点法就无限上纲
作者: kissa0924307 (瓦斯来一桶)   2015-09-10 17:46:00
前有止兀盗图索取广告费 后有秋远PO文硬ㄠ故意说
作者: mader4444   2015-09-10 17:47:00
干难民没有选择,违规有选择好吗
作者: PLAYGGGG   2015-09-10 17:48:00
又一个把政客制定的法律当圣经
作者: kissa0924307 (瓦斯来一桶)   2015-09-10 17:50:00
这么爱"熊庹" 你黑人喔?
作者: ZhangWuJi (仇警战士)   2015-09-10 17:51:00
警察就是垃圾啊
作者: pauljet (喷射机)   2015-09-10 17:59:00
恐龙法官也是有恐龙判决 专家不会错?法律人就是不认错
作者: fddk (扭曲的藍月)   2015-09-10 18:05:00
基本上他就是想说的事情太单纯但改不了瞎扯的习惯
作者: space0418   2015-09-10 18:20:00
自圆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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