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我知 加班雇主本来就该付加班费 加班费计算如下:
1.加班两小时内 应以每小时的工资加计1/3
2.再两小时的话 则以每小时的工资加计2/3
最多四小时
3.因天灾 事变或是突发事件出勤 薪资加倍计算
不过鬼岛惯老板总会有专漏洞的方式
加班不给加班费 谎称没出勤纪录 重罚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0901/461433/
所谓的重罚 对惯老板根本就不痛不痒
不然就是采取最小损失
万一有劳资纠纷时 去各地劳工局申诉 只是处理劳资纠纷喔
加班状况出勤等 那个叫劳动检查 劳工得自己再去申诉
拎杯以前记得出现劳资争议时 劳工局的小孬孬公务员
给我的感觉根本就不干他事啦 一副不然我是想怎样的感觉
干你娘资动部 赶快把配套和罚则想好啦
不要整天让劳工看得到吃不到
用压榨劳工的方式 帮国家挤出那可悲的GDP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