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看到一些对于警察的舆论真的觉得台湾是民粹国家吗?
违规被警察取缔然后跑给警察追最后撞到别人的车死了,是警
察的错?最无辜的就是被撞的轿车,还要吃上过失致死的罪,如
果但无奈台湾法令就是如此因为有人挂了,被撞车主要先背这一
条,那相对的警察也要背过失致死这一条,有律师朋友说这一件
车祸后续会很麻烦,按程序死著家属会向被撞车主提告,被撞车
主要向警察提告~~整个流程相当繁复,最无辜莫过于被撞车主再
来是警察。
想起之前的新闻
开枪追捕通缉犯射腿害命 警判刑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625/635358/
这是什么社会?
※ 引述《hellohsing (不懈)》之铭言:
: 苹果日报 http://0rz.tw/eEAre
: 短裤妹被警追送命 警“妳自己选的”
: 2015年09月09日07:40
: 日前因高雄警方追赶无照闯红灯、出车祸伤重不治的短裤妹,引起热烈讨论,对于警方执法
: 行为更是争论不休。
: 在新店碧潭派出所担任巡佐的施富国,也针对此事在脸书发文。他在文中表示,在警专上课
: 学到“见警就逃、非奸即盗”,所以他认为警方追车不是他违规,而是怀疑他是“犯罪嫌疑
: 人”。施富国保守估计,制服警察巡逻查获案件中,有过半数是嫌疑人违规。
: 施富国表示,一直以来长官总是要他们遇单纯违规别追车、事后举发就好,让他不禁反问长
: 官、以及喜欢在谈话节目耍嘴皮子的名嘴,要如何区分“单纯违规”跟“有犯罪事实”?“
: 犯罪嫌疑人脸上没有写字啊!还有,你们以为我们就只是单纯想开他罚单而已吗?”
: 施富国也说,在台湾最不缺的就是嘴砲人,认为如果一昧顾虑违规违法的人权,那还需要警
: 察、法律吗?“小妹妹,妳的死是妳们自己选择的,对我来说没有任何遗憾跟可惜,警察,
: 依法行政何错之有?”。(叶国吏/综合报导)
: 警察就该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