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苹果日报
2.完整新闻标题:
9年前PTT的PO文 韦汝前经纪人怒告网友
3.完整新闻内文:
星锐演艺经纪公司李克昂,发现邱姓网友将1篇《壹周刊》报导,“抓胸扯内裤,韦汝经
纪人被爆性骚扰”,张贴在PTT的 Model-Agency板,另外还有王姓、郭姓网友留言骂烂,
李男发现后以星锐公司名义对3人提起妨害名誉告诉,但台北地检署认为仅是引用报导做
为意见表达之用,将3人处分不起诉。
以《小气大财神》闯出知名度的艺人韦汝(本名沈韦汝),2007年和前经纪人李克昂闹合约
纠纷,搞得满城风雨,当时《壹周刊》以题目“抓胸扯内裤,韦汝经纪人被爆性骚扰”报
导,“有一名自称是‘星锐演艺经纪公司’旗下模特儿的女子爆料,表示该经纪公司总监
李克昂曾多次向旗下女模特儿伸出‘咸猪手’。”
文章还报导“据了解,在该经纪公司的女模特儿之间,流传着李克昂的一些名言,像是‘
韦汝就是跟我上床,才有现在这样’,或是‘上床不一定会红,但不上床就一定不会红’
”。
当时(2007年)1名邱姓男子将文章贴在PTT的Model-Agency板,另外有王姓、郭姓网友在
贴文下留言,“这么缺德”、“大家要注意”、“怎么可以这様”。9年后,李克昂发现
这些贴文,认为这些都非事实,3人行为涉嫌损害他的名誉,提出告诉。
台北地检署开庭时,3人出庭发现是9年前的贴文挨告时,都觉得不可思议,认为当时并无
妨害名誉的故意。检察官认为,邱男是引用媒体报导文章,且贴在Model-Agency板,其余
2人是意见表达,并无恶意批评,处分不起诉。(吕志明/台北报导)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goo.gl/GOuPGt
5.备注:
李宗瑞表示:李克昂,你不够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