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银行新闻稿 104年8月13日发布
<网址:http://www.cbc.gov.tw> (104)新闻发布第168号
调整本行不动产针对性审慎措施
一、 本日本行常务理事会决议,修正“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办理购置住宅贷款及土地抵
押贷款业务规定”部分规定(摘要整理如附表),并自本年8月14日生效:
(一) 调整特定地区范围:删除新北市2区(八里区、莺歌区)及桃园市4区(桃园区、芦竹区
、中坜区、龟山区)。
(二) 提高贷款成数上限:高价住宅、公司法人购置住宅及自然人第3户购屋之最高贷款成
数,由现行5成调高为6成。
二、本次修正主要考量因素如下:
(一) 本行不动产针对性审慎措施实施以来,银行不动产授信集中度下降、房贷成长平稳
、特定地区及高价住宅之贷款成数下滑,显示金融机构已审慎控管不动产授信风险,有助
金融稳定。
(二)近期不动产持有税已逐步调整,且房地合一税制将自明年初实施,不动产投机需求减
弱,房市交易趋缓,并以自住需求为主。
(三)除上述措施外,政府亦持续推动住宅政策相关措施,均有助房市健全发展。
三、 本次本行调整上开控管措施,惟金融机构基于授信风险考量如有较严格之规定者,
仍应从其规定。未来本行将持续关注金融机构不动产授信风险控管情形,并检视针对性审
慎措施执行成效,适时采行妥适措施,以维持金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