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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有小孩妳就不会离开我”播种男性侵判1年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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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13日11:24
(更新:新增网友意见)
宜兰一名游姓男子为和前女友复合,竟把她掳至壮围及苏澳内埤海边谈判,前女友迟不回
心转意,游男竟把她押到苏澳海事学校后方一处空地,呛“如果妳有小孩的话,妳就不会
离开我”,在车后座硬上,完事后才放她走。前女友母亲得知此事后提告,不过宜兰地方
法院审结后,判他缓刑5年。
男子游林勋(24岁)与前女友小优(化名)交往后,于去年2月间分手。不过游男不死心
,不断跑到小优打工的早餐店骚扰,让她不堪其扰。去年2月22日上午11时35分,游男趁
小优从早餐店下班后前去牵车时,尾随抢走她的车钥匙,将她强拉上轿车后座,锁上中控
锁,把小优带往壮围永镇海边谈判,途中小优不断要求要下车,但都未获理睬,小优企图
打电话求救,手机也被抢走。
抵达壮围永镇海边后,游男要求复合,并从驾驶座爬到后座,强抱、亲吻小优,小优拒绝
不断将他推开,他才松手并爬回驾驶座,把车开往苏澳内埤海边,抵达后又再次提议复合
,同样遭拒,待了不到10分钟就离去。
下午2时许,游男把小优载至苏澳海事学校后方一处空地后停车,又爬到后座,重提复合
,但小优悍然拒绝,他竟把小优推倒在后座,还控制小优双手,强行脱掉她的牛仔裤及内
裤,虽小优大喊“不要!”哀求拒绝,还一度用手打游巴掌、用脚踹他,但最后仍被性侵
得逞。
完事后,游男把手机还给小优,刚好小优母亲来电,当天下午3时30分许,小优被载至早
餐店外放人。早在店外等候的小优母亲追问失联4小时期间发生哪些事,小优一五一十说
出,小优母亲气炸,立刻报警提告。
游不满被告,竟传“最近少出门,出门要有人陪”、“我的仇人要对你不利,小心点”等
短信恐吓小优。宜兰地方法院审理时,游否认在海边有强吻、拥抱小优,但不被采信,而
检警对小优阴部也采集到游的精液反应,证明性侵,另对于传讯恐吓一事,游否认,且辩
称是当时与不认识的人吵架,担心小优受到牵连,才传讯关心,但法官也不采。
法官认为,两人交往后分手,游男欲复合,强行把小优拖到车上剥夺行动自由,并为强制
性交行为,全然未考虑告诉人意愿,只顾自己情绪感受,未思考情感需两情相悦,非强行
占有,事后还以短信恐吓。考量双方审判期间已达成调解,取得谅解,犯后态度尚佳,且
无前科,所犯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部分,判他7个月徒刑;强制性交则判1年8个月,应执
行1年10个月,谕知缓刑5年,期间交付保护管束,并提供240小时义务劳务。至于恐吓部
分,判他有期徒刑3个月,缓刑2年,以期自新。
新闻引发网友讨论,不少人认为贱男被判处的刑责不如预期,直呼:“想问问这个法官到
底有没有收钱?”、“强制性交才1年8个月?”、“缓刑5年?这也是大家觉得司法已死
的主因。”也有人认为:“那男从小的教育是怎么了?得不到就要用抢的吗?”(林泊志
/宜兰报导)
PS: 苏水的不意外,但妹都超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