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摩棒断女友膀胱内 牙医判刑入监
http://udn.com/news/story/2/1117261
2015-08-12 18:00:03 中央社 台北12日电
陈姓牙医被控以按摩棒插入女友尿道案,高院更一审认定陈男为追求快感,犯后无悔意,以
言语刺激女方致自杀身亡,虽与女方继承人和解,仍依伤害罪判刑1年确定,须入监。
另外,陈男被控乘机性交罪部分,更一审认定两人当时为男女朋友,且案发前一刻有合意性
交行为,无证据显示女方当时有精神障碍等情形,因此判陈男无罪,这部分可上诉。
检方起诉指出,陈男被控于民国98年11月8日,趁女友服用药物后,性侵对方,并不慎让按
摩棒前段断裂在女子膀胱内,造成女子出血、血尿、膀胱感染等。
女子因疼痛不已惊醒后,发觉下体出血,陈男竟佯称是保险套卡在阴道内,让女子急诊时,
医师误以为只是单纯异物掉落阴道,未做适当处置。
因女子血尿情形未改善,陈男才手绘按摩棒图,要求女子就医,女子经X光检查,才透过手
术取出按摩棒前段。陈男犯后于网络上发表文章,公布女子姓氏、生理特征及2人交往时的
性爱习惯,女子报案提告。
一审法院认定陈男行为,涉犯伤害及乘机性交罪,从重依乘机性交罪判刑3年6月,二审也同
样认定,从重依乘机性交罪判刑5年6月;最高法院后来发回更审。
高院更一审今天认定陈男为二个犯行,分别为伤害及乘机性交罪,伤害部分判刑1年确定,
乘机性交罪部分改判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