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离谱 警动用私刑救女儿

楼主: savemylife   2015-08-08 15:44:56
※ 引述《SPFH120 (键盘王韦智)》之铭言:
: 监察院、司改会、警改会、废死联盟根本是台湾四大没用国家跟民间组织
: 完美诠释理论跟实务永远都不相同.
: 正当程序也走了,然后无法找到爱女
: 这些人根本不食人间烟火,为人父母的,哪个不会心急啊!
: 又喂毒又性侵的,没把他阉了,已经很仁慈了啦!!!!
: 根本为民除害啊!!
: Good Luck.
: 即刻救援台湾版-连恩老爸
监察院:与其说是监察委员在做
不如说案件都是基层调查官在努力的消化案件
曾经有段时间委员难产好像民众也没什么感觉
专打苍蝇不打老虎的代表
浪费一票时间及人力查小案子及小机关
对于政治事件倒是很有“独到”的见解
司改会:前执行长酒驾好棒棒
被警察拦下来后听说还想拒测呢
而且对媒体强调只开一小段就被拦 绝对没有造成很大的危险
所谓司法不能不改革 但小孩吵闹老婆顾的话就可以酒驾上路囉
有够理由伯
话说这个前执行长也是废死联盟的一员
大概废死的死 不包括被酒驾撞死吧
警改会:一个警大毕业现在在干律师的一人协会
与其说是为警改发声不如说是在帮律师事业打广告
尤其不少对警察的评论印象还停留在“他当年毕业”的想法
老实说和一般平民根本没什么差别
废死联盟:极度捍卫杀人者的人权
不过只专注在绝对不能执行死刑 公权力不能夺取人命
却不在意台湾现行法律并没有实质的终身监禁 也不想要推动
正所谓要学欧美只学半套
作者: JCS15 (马马狗)   2015-08-08 15:46:00
尊贵 不凡 崇高 神圣 法律人
作者: richjohn (小港之虎)   2015-08-08 15:48:00
三振条款不算实际的终身监禁吗
作者: kming327 (johan)   2015-08-08 15:48:00
真的都是念法的耶 好废
楼主: savemylife   2015-08-08 15:50:00
三振条款是把“无期”的上限调成有期30年 假释门槛25年 从来也没终身监禁过 也对第一次就下重手的重刑犯不适用 So....??有三振很厉害吗
作者: drigo   2015-08-08 15:53:00
上次大寮发生劫狱不就在检讨三振条款……
作者: SPFH120 (自宅警備員)   2015-08-08 15:57:00
台湾的无期徒刑根本就只是比较长的有期徒刑而已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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