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收到市府传来的新闻稿 稿都发了 算是公开资讯 应该没关系吧?
重点1: 台北市采旧课纲
2: 台北市的高中可以重新选书 有损失教育局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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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各高中得重新办理教科书评选 如变更原决议 教育局将协助负担屦约补偿费用
台北市政府教育局汤志民局长表示,为因应近来反课纲运动学生教师及各界意见,并参据
昨(4)日立法院朝野党团协商决议,以及教育部新的政策指示,教育局业于昨日以北市教
中字第10437827300号函知台北市各高中得重新办理教科书评选;倘已完成教科书采购招
标程序,若因重新评选教科书造成采购履约之补偿问题,教育局将协助负担必要之费用。
汤志民局长重申,有关104学年度台北市高中教科书选用,依104年4月22日市长室会议讨
论,作成以下四点决议办理。
一、 高中课纲微调依法系属教育部权责,台北市政府呼吁教育部应尽速解决法律争
议问题,在教育部解决课纲微调法律争议之前,台北市政府决定采用原版课纲。
二、 采用教科书的权利乃属各级学校权责,台北市政府教育局会行文给各级学校采
用原版课纲的教科书,但学校如选择新版课纲的教科书,教育局会予以尊重。
三、 采用新版课纲教科书之学校应附新版之差异表,以便利教学之参考。
四、 对于新版与原版课纲有争议部分,台北市政府教育局呼吁教育部及大考中心,
基于学生权益之考量,不列入未来学测与指考之命题。
教育局说明,依104年4月22日市长室会议决议及“高级中等教育法”第49条规定,采用教
科书的权利乃属各级学校权责,业以4月28日北市教中字第10434426101号函,请本市各级
学校采用原版课纲教科书,但学校如选择新版课纲的教科书,本府教育局会予以尊重。
教育局另基于学生权益考量,前于4月28日北市教中字第10434426100号函呼吁教育部及大
考中心,对于新版与原版课纲有争议部分,不列入未来学测与指考命题范围,并已获教育
部6月17日以台教高(四)字第1040068314号函回复已函请财团法人入学考试中心于三年
后学测与指考时,避免有争议的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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