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ervasowl Ho
看完当事人的说明,台湾的警察、政府堕落至此!!!
台湾警察之所以不配称为“警察”的原因是,执法人员不是以人权保护为目
的的法律的捍卫者自居,而是以一国内合法暴力使用权的独占者自居。
透过武力威慑所建构起来的不是合法政府的权威,而是压迫者的淫威!
连法律制度规范、明示所居于保证法律程序适正执行的律师,合法执行民众权利
保障都遭到阻挠、恶待与敌意的政府作为不是正常国家的政府的合理举措
只是沦为帮派、盗匪团伙的无耻堕落!
而柯市长,如果对违法侵害记者宪法权利的警政官员没有被究责
没有为此负起责任,这一纸的声明致歉,不过是卸责的廉价托词而已!
违法该究责的官员很清楚:当年逼死郑南榕,今时今日下令违宪逮捕记者的
中正一分局长张奇文,绝对是台北市政府要展现致歉真正诚意的究责名单第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