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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权益大迈进!台中市政府:同性伴侣可签署手术同意书
记者张之谦/综合报导 2015/07/21 18:44:00
既台北市、高雄市开放同性伴侣登记之后,台中市也在同性伴侣的权益上做出突破,台中市
政府卫生局今(21)日函文台中市各医疗院所,表示同性伴侣未来可签署医疗手术同意书。
根据《社团法人台湾基地协会》的消息指出,在台湾医疗法的规定中,手术同意书可以由病
人的“关系人”签署,原则上是指与病人有特别密切关系的人,如同居人、挚友等,但并没
有明确说明同性伴侣是否在此限,因此台中市政府特别发文,表示“同性伴侣如符合前揭规
定及指导原则下,得为未成年人或无法亲自签具者,签具手术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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