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时报
约用劳检员 控诉北市短给加班费/“抓企业违规 自己却领不到”
2015-07-13
〔记者叶冠妤、陈炳宏/台北报导〕北市劳动局竟带头违反《劳基法》!已
离职的北市劳动检查处劳检员向本报投诉,去年七月以约用身分进入北市劳
动局,适用《劳基法》,但劳动局拨发的加班费不仅有限额,加班时数超过
又强制补休。劳动局官员坦承不够周延,虽然公部门的加班预算有上限,未
来将优先给付基层员工。
限额报请三千元 超时强制补休
为让血汗企业现形,劳动部去年以专案方式招募劳检员,再分派到各县市,
补充各县市不足的劳检人力,却出现约用劳检员抓加班,自己却无法报加班
费情事。
前北市劳检员小陈(化名)不满表示:“我们领的钱跟正职人员相差万元不
等,做的事情却一样多。”三月后的加班费,还一直到六月离职后才发放。
但最讽刺的是,依照《劳基法》,劳工加班费不该有上限,也不得未经劳工
同意强迫补休,劳动局却限额报请三千元加班费。
他批评说,劳动局理应为劳工争取权益,却默许聘雇制度上的违法。
劳动局:未来优先给付基层员工
北市劳动局长赖香伶表示,劳动部以就业安定基金提拨雇用专案经费,供地
方政府采纳编制外的临时人力,是行之有年的陋习,对约用人员劳动权益保
护确实不够周延,但这非劳动部门专有现象,“公家机关都应正视多样性雇
用型态。”
赖香伶说,会就个案部分进行事实调查,也会检讨人事管理,“该给的就给
。”因公部门的加班预算有上限,未来将优先给付基层员工。
强迫补休取代加班费违法
劳动部劳动条件及就业平等司司长谢倩蒨表示,如果北市劳动局真的强迫以
补休方式取代加班费,除得补发加班费,还得面临二万到卅万元的罚锾。此
外,也将追查劳动部就业安定基金提拨雇用专案经费相关运用,如有不足,
将商讨如何从根本解决,而非强迫以休假取代加班费。
台湾劳工阵线秘书长孙友联质疑,中央到地方劳动主管机关自己都不遵守《
劳基法》,更让人质疑公信力,“刮别人胡子前、要先把自己胡子刮干净”
,应全面彻底检视对约聘雇人员的劳动待遇合法性。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897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