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题:男大生猥亵女同学 裸照乱LINE诬她小三
二、连结: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895429
三、内文:
2015-07-06
下药迷昏 猥亵拍裸照
〔记者/报导〕恶质男大生下药迷昏同班女大生猥亵,拍裸照传给同学欣赏,再诬指被害
人是小三,介入他与女友的感情,女学生愤而提告,检方依强制猥亵罪将男大生提起公诉
。
检警调查,这名男大生去年4月间邀约被害的同班女学生,前往他跟女友在校外租屋同居
处。被害女学生先前曾与同学一起前往多次,也曾独自前往向这名男大生借用课本,因此
不疑有他。
被害女学生抵达后,男大生倒了一杯调酒给她喝,没想到才喝一口就感觉头晕、意识模糊
。男大生随即不顾她抗拒,强吻与强行抚摸全身,还脱下她的内裤抚摸下体。
她虽喊叫“不要!”“不能这样子!”但因全身无力,加上对方体格壮硕,仍遭强制猥亵
,男大生并偷拍她赤裸下身照。
被害女大生事后在校园避免与这名男同学独处,且刻意保持距离,也完全不敢声张。
未料男大生竟在去年10月间,将照片LINE给同系同学,连学长也收到,转传给她并质问“
妳为什么要当人家的小三?”
女学生惊惧、愤恨,将不能说的秘密告诉男友,在男友支持下向师长通报,由校方报警,
全案经检方侦结,依强制猥亵罪将男大生提起公诉。
四、备注:纸本报纸也没有写像是【记者 九把刀/ 台北报导】这样的具名耶。
这算是媒体业的一大进步?还是倒退?
还是只是他忘了写?
不晓得是参考国际主流媒体不写明记者及地方,以保护被害者;
还是…?!有其他像这样类似状况的八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