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奇问一下 很多女生跑去夜店喝酒
他们也只是去夜店喝酒 交朋友
根本也不知道自己喝醉会被捡尸 不信你问他们 如果知道会被捡尸 还会去喝酒吗?
夜店是有营业执照的 酒是政府允许的
在相信政府的前提下去夜店跑趴
结果竟然就被捡尸了!
这样是不是应该动用第二预备金?
还要开专户给这些女生事后疗伤复健 重建膜的工程浩大啊!
他们很多人可能从此一辈子都不敢接近男生 影响工作情绪而失业的也大有人在
很多都要去挂精神科看病了 精神障碍治疗通常都要好几年 甚至十几年才能有起色
他们的家人也要照顾他们啊 如果他们刚好是军公教
是不是也要让他们有薪假至少5年去照顾他们?
毕竟这一切都是政府的错啊!
当然国赔是一定要的 政府应该请大律师团帮被捡尸的女生打诉讼
毕竟是在夜店发生这种事情 夜店没有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