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在前面][利益揭露]
我是有在用定期票卡的乘客,也会跟同站间往返的亲人共用票卡的乘客。
票卡原本就有使用期限限制,而且也有站点间的限制,一旦过了时限未用
完也有无法退费的限制。在我看来跟同站间往返的自家亲友共用是一点问
题也没有的行为。
[想问的卦]
高铁说以后定期回数票,全部要改成记名制,不能用别人的票卡。想请问
众多见多识广的乡民们,有谁知道国外的高铁,月票或是定期回数票,有
在搞记名制这种作法吗?这是台湾高铁目前独步全球的规矩,还是其实国
外早已行之有年?
为什么一方面在增设苗彰云三站,然后说要降价后,还要实施这种新制度
来加以限制?很明显持卡人遗失票卡后的权益问题,从利益角度来看根本
不需高铁费心,最好你掉票卡再去多办一张更好。
有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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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高铁坚决不透露过去遗失纪录。
* 旅游业者“Transple 旅众”经营高铁回数票出租,消费者透过共享回
数票省旅费,创办人Andre说,回数票记名后,租借服务只得告终,
[说在最后]
前面利益揭露过了,我也不是想来取暖的,只是纯粹想知道,国外是不是
也有这种记名制制度,以及如果国外真的有新创事业,是来搞票卡租用共
享这种生意的,该国高铁公司会祭出记名制来防堵?(是,这段是我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