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akuminauki (支持双贸)》之铭言:
: 没什么好寒的
: 看警察出勤 临检 甚至攻坚
: 哪个没录影?
: 录影 保障你也保障我
: 警察就是怕纠纷才自动录影
: 你们医护还有人免费帮忙录影
: 高兴都来不及
: 为什么要寒??
同感,现在医病关系这么紧张,既然家属有全程录影,
只要征得家属同意,把全部的录影内容也提供给医院方,
发生争端时这个录影内容也可以做为医护人员的保障,
问个卦,到底为什么这么不喜欢全程录影?
作者:
tommy421 (tommy421)
2015-07-03 15:52:00因为一直拍护理师下面的丝袜????我的观察啦
作者:
DIDIMIN ( )
2015-07-03 15:52:00你在工作时,老板拿着摄影机对着你一整天,舒服吗?
作者:
tatata (tt)
2015-07-03 15:52:00人家在做事 你在旁边乱
作者: magentatt (magentatt) 2015-07-03 15:52:00
假摄影真射你
作者:
blue999 (FLY)
2015-07-03 15:52:00感觉不舒服阿 录影就是假设你会犯错的前提下
作者:
Isveia (non-exist)
2015-07-03 15:53:00推二楼跟六楼,就是这样。
作者: rokgo 2015-07-03 15:53:00
你在工作 你老板在后面全程盯着你看还录影你会爽吗
作者:
DIDIMIN ( )
2015-07-03 15:54:00有人在旁录影反而多了一层压力、紧张感,对病患更不利
作者: baseball1388 (^&^) 2015-07-03 15:55:00
好奇的是这样拍有无侵犯隐私 捷运拍都被告了
作者:
solsol (乱风)
2015-07-03 15:55:00影像可以剪接对自己有利的部分就提告了
作者:
nteevlelr (can't tell)
2015-07-03 15:56:00又不是拍AV 工作的时候干嘛录影 你的CuLiZn呢
作者: Hooz (胡子) 2015-07-03 15:56:00
拍是在期待什么!?
作者:
solsol (乱风)
2015-07-03 15:56:00最简单的是骂人三字经 对方骂三字经回来把对方骂的部分当证据去提告 自己骂的删掉
作者:
mraznice (mraz(马滋))
2015-07-03 15:57:00就垃圾家属 小孩活该被烧
作者:
solsol (乱风)
2015-07-03 15:57:00对方没证据下铁输
作者: shiriri (CG屁屁妹) 2015-07-03 15:58:00
你上班全程录影吗
作者:
solsol (乱风)
2015-07-03 15:58:00另外 最简单的 法庭上没经同意不准录音录影 为啥还不就是司法单位自己怕有错被抓包 默认不准录还非常强调的在每个法庭外面做个牌子说明<不准录>
作者:
DIDIMIN ( )
2015-07-03 16:00:00我想看原po直播每天上班的状况 \⊙▽⊙/
作者:
VOLK11 (VOLK)
2015-07-03 16:02:00这种是想乱告人,A一笔吗..大部分家属应该都不错
作者: CC97 (怎次地一个宅字了得) 2015-07-03 16:03:00
老板:有道理!员工以后上班全程录影,保障员工权益!
作者:
VOLK11 (VOLK)
2015-07-03 16:03:00但还是有少数老鼠屎..喔,随便乱告人,就是有诬告嫌疑
作者:
hgs1906 (受遗弃之子)
2015-07-03 16:03:00要急迫性而且超时工作的情形下不能有任何错误 这录来乱的
作者: gtbox666 (gtbox) 2015-07-03 16:05:00
全程录影,不会错的地方,因为被猛盯的关系,也都错了
作者:
VOLK11 (VOLK)
2015-07-03 16:05:00而且烧烫伤换药本来就会痛,要不痛的话,家属自己换阿有没有不是医疗专业,又爱充内行,管东管西的八卦面对,有些对医护人员没同理心的家属,将会降低人们的同理心可以恳切询问医护人员,要说谢谢..怎么能么喝人家,口出恶言哩..真的很令人怀疑这种人的智识水准..别人也有职业尊严有些人,请不要再没水准惹但有些医护人员,也不能晚娘脸..人和人之间,是互相的阿
我是护士就当场辞职 工作再找就有 不需要被放大检视
你喜欢在外面做什么事都有人录你吗照你的"万一出事刚好可证明我没疏失何乐不为?"
作者:
fly0204 (For the Empire)
2015-07-03 16:17:00留着証具,对二方面都好。君不见现在警察抓红灯,也要录
作者:
VOLK11 (VOLK)
2015-07-03 16:17:00有些医护人员,也不能晚娘(郎)脸..人和人之间,是互相的阿
作者:
fly0204 (For the Empire)
2015-07-03 16:20:00嗯嗯,不知道还要再喊几年,医科才不是第一志愿
作者:
VOLK11 (VOLK)
2015-07-03 16:21:00好心给雷筋,做到流汗,被嫌到流口水真正确定有医疗疏失再告,否则就是诬告喔
作者:
fly0204 (For the Empire)
2015-07-03 16:22:00那个啊...诬告...先去查一下定义再用哦
作者:
VOLK11 (VOLK)
2015-07-03 16:25:00还有一种恐龙型.一直一直要主治医师交代病情,拜托帮帮忙这又不是慢性病,病情走势可预见,这是很难搞的急症,烧烫伤在病情没有稳定下来之前,是要医师说什么,能让他们专心吗?我国就是一个欠缺基本常识,有些人很自私的民智未开地方请加油好吗..别往支那方向走,要当讲理文明人要告人的话,要拿出实证阿,拿些莫须有的扣帽子,例如,病人会喊痛,废话,人有痛觉神经不喊痛要喊啥,那就有诬告嫌疑法官才不理原告有没有基本常识,只看证据来说话
作者:
linz911 (人宅,心不宅)
2015-07-03 16:34:00你不知道就算有画面 也可以只取片段扭曲解吗
作者:
VOLK11 (VOLK)
2015-07-03 16:36:00烧烫伤复元需要长时间,恐龙家长不要再吠说,怎么还没好惹你妈应叫你们这些家长,多念点书的如果三个月才会好,三天不好,就去告人,不是诬告是啥?某些老鼠屎们请自律,别伤害社会大众和医护的善良而且每个人体质和复原状况不同,请勿拿他者来类比,谢谢还有,百分之五十以上烧烫伤,救不活,请别怪医护人员你妈应该请恐龙家长多念点书,知道什么叫败血症比较轻症的烧烫伤患者,就算出院,照护和避免感染也要小心做人不要无理取闹,人格上才站得住脚
感觉不舒服?<=====把自己的"感觉",看的比病患的生死挣扎中还来的重要....就是因为有些医护是这样,所以不能怪为什么病患不信任有些医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