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reg9426 (小刚)》之铭言:
: 南投某被水淹科大,当初实习的时候,跟老师洽谈,他一直说教育部不提供薪水,问老师
: 详细的工作内容与待遇都讲不清楚,签约之后,我们问公司,公司才说没有提供薪资,而
: 且还要做两个月的白工,我们决定放弃,却被老师恶言相残。
: http://i.imgur.com/zyzSZRj.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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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有电视或媒体有报导者,请勿使用爆卦! 违者视为新闻篇数 超贴新闻劣退
跟你说啦
根本不怕
把你当初签的契约拿出来
去告他们就好了
如果契约没一份给你
那根本不算成立
学术交流合作契约规定至少要一式两份
如果是老师扣著没给你们看过
你可以直接告他缔约诈欺都不成问题
底下一堆说签了约就要履行的
大概受到支付命令就会掏钱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