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为什么八卦版一堆人捧医师仇药师?

楼主: tensionship (no)   2015-06-24 23:43:30
※ 引述《erhugod2000 (一号作战)》之铭言:
: 非常同意原po观点
: 但说公道话药师CP值不高呀
: 在医院才月领5万多
: 还是当医生CP值最高
: 月薪海放药师外
: 还有药商美食招待 演讲费
: 出国开会招待
: 好啦我知道又有人要说被告3000万
: 但说来说去好像
: 都是同个3000万?
http://www.cw.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63530#
一个判例,所影响的绝不仅止于当事人,会让社会朝自私自利或善良利他的方向转变。
法律人应该要有“救社会”的使命感。
台湾最近发生很多不可思议的事,其中最令人惊愕的是法官认为抢来的提款卡中若钱不多
,就“无不法所有意图”。
台中有个无赖汉在光天化日之下,抢了一位残障者的提款卡,一审法官依抢夺罪判他有期
徒刑八个月,二审法官以提款卡内只有六十四元存款,又没有逼受害人说出密码,改判拘
役二十天,可易科罚金。
这个欺负残障、抢无反抗力之人的恶徒竟然不必被关,只要缴钱即可了事,令人不平。抢
提款卡当然是为了去提别人的款来自己用,不管他有没有逼问密码,这个抢劫的意图是很
明显的,怎么说没有逼问密码就“无不法所有意图”呢?
至于提款卡存款有多少,完全跟是否抢劫无关,即使里面只有一块钱,强行拿走别人的财
物就是抢夺罪,况且他抢的时候,并不知道里面没有钱。难怪台湾有“恐龙法官”这个名
词——活在万古以前,不知今夕是何夕的法曹大老爷。
一九八○年代,在比利时的布鲁塞尔,一名女子半夜不慎从阳台跌落马路昏迷,一名男子
路过发现了,就趁机洗劫这女子身上的财物,但是又不忍心她因无人搭救伤重而亡,便在
报警后离开。警察从附近的监视器中,看到了事情的经过,将这男子起诉,这件事在当地
很轰动,辩论了很久,法官最后判这名男子无罪。
这份判决书是这样写的:“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脆弱和黑暗的一面,对拯救生命而言,
抢劫财物不值一提。虽然就法律来说,我们不该就一个人的善行而赦免他其他的犯罪,但
是如果判决他有罪了,这将会对整个社会秩序产生极度负面的影响,我宁愿看到下一个抢
劫犯拯救一条生命,也不愿看到遵守法律的无罪者,对于他人所受的苦难视而不见。”
法律的条文是死的,解释法条背后立法精神的人是活的,一个好的法官可以运用他的智慧
来弥补法条的不足。这位智者看到了他若遵循法条判案,会使以后的市民见死不救,在衡
量人命与财物、情与法的得失轻重后,他做出了最有利社会的判决。
一个好的法律引导社会前进,激发人的善良本性,改进社会的善良风俗,而不好的法律会
阻碍社会进步,它让坏人得逞,变成套在善良老百姓脖子上的枷锁。相信当年审理玻璃娃
娃案件的法官一定没有想到,他判背玻璃娃娃去上体育课的同学两百多万台币的连带赔偿
,使台湾所有的父母都告诫他的孩子:不可以见义勇为,免得拖累家人。
过去,我们很不齿“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的人,现在知道这是不良判例的结果
。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在一个没有是非公义的社会中,自私是自保之道。
作者: homerunball   2015-06-24 23:55:00
司法这么恐龙也没人想去改革 说到底就是自私满脑子都想发财 什么公共利益社会正义都跟我无关
作者: ccufcc (皮卡波)   2015-06-24 23:58:00
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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