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你枪杀我妈 但我原谅你”

楼主: CassSunstein (Pm)   2015-06-21 15:21:40
※ 引述《skn60694 (入声)》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苹果
: 2.完整新闻标题:
: “你枪杀我妈 但我原谅你”
逻辑有问题。
只有被杀的人才有资格在法律上原谅凶手(当然,这要靠修改法律后的制度设计),
被杀的人“的家属”只能承担道德上的原谅与否。
我在想一件事情。法律体系其实允许“类型化”各个不同情况。
废死团体的成员叽哩叭啦讲一堆大仁大义的情操要“其他人:甚至是全国民众”“都”
接受“原谅杀人凶手”“所以废除死刑”的决定,老是扯个没完。那么有一个类型化方法
当成“社会实验”,而且也没有违背实验伦理(也就是没有拖无辜的人照着做):
经过修改法律后,修法在制度上允许:某些人(例如废死大将林OO、吴OO、高OO...等人)
预先向法院登记“以自己为限”阐扬废死的大爱,亦即若这些预先登记要发扬大爱的当事
人,某天不管任何原因遭到歹徒杀死,则歹徒(不管事先知不知情)有权依(修改后的)
法要求法官不得判死刑或无期徒刑,而且最长20年即可假释(这都是废死联盟说帖)、
法官必须尊重此一请求。
因为退一步来讲,废死联盟的人若不是自己翘著二郎腿活在安全地带,而拿别人某某妈妈
原谅杀儿子的凶手、要求法官不必判死刑的废死联盟白烂逻辑来说嘴;
而是敢作(力挺废死精神)敢当,自己先登记,去授权歹徒有权借由自己的授权,
来要求法官免判死,既然因为这是被害的废死联盟成员事先宣布的意思
作者: DogBe105 (狗鼻强暴105)   2015-06-21 15:22:00
强化版周董
作者: ptt9999 (ptt999)   2015-06-21 15:24:00
怕被攻击就搬家闪人 哪有可能
作者: wolfxyz   2015-06-21 15:30:00
想法有理,先叫他们帮自己小孩签
作者: sheldon (谢尔顿)   2015-06-21 15:32:00
我认识的废死没有一个拿“原谅”来说嘴 这种说法只是为了堵那些“你家人被杀才有资格谈废死”的嘴
作者: drigo   2015-06-21 15:41:00
明年别投第三势力就好了, 一堆搞废核、废死的..让他们选上谁知道会搞什么鬼动作把台湾弄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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