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侦组调查发现,马总统与电子业老板餐叙有二次,并无谈论捐不捐政治献金,第一次是
马总统竞选连任台北巿长期间(91年、92年)与大众电信创办人吴清源等人在来来饭店
(现在改为喜来登),吴清源在餐叙上假设性建议“地下室交钱”、“车子送过去”等语
,并非真有以此方式交付政治献金,就算后来吴清源真有捐赠30万元或50万元政治献金,
这是在政治献金法施行以前之事,与马总统竞选第12任总统之事无关。
http://www.cna.com.tw/news/asoc/201506180260-1.aspx
大家不觉得 吴清源都说了“地下室交钱”、“车子送过去”
到最后 被认定没有送钱
然后前文说马总统与电子业老板餐叙有二次,并无谈论捐不捐政治献金
是不是有点精神错乱?
特侦组是不是乱套了?
真奇怪 牛头不对马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