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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户提告拒养护中心进驻 法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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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黄明星2012年10月间承租位于新北市淡水区的理想家社区2楼,花上千万元预定打造养护中心,专收无法自理生活的老人,但遭9成以上住户反对,管委会因此以社区规约明定禁止八大行业、养护中心进驻,将危害居住安宁和房价下跌为由,提告驱离。但士林地院认为,这是住户滥用权利,判管委会败诉,可上诉。
《苹果》昨走访社区,该社区门口高挂反对养护中心的布条,主委高小薇忿忿不平地说:“那些老人都是插鼻胃管的,和我们共用管线,难道病菌不会传染吗?”
养护中心吴姓管理人则感叹:“我们为了照护老人,打造舒适的环境,却因官司缠身至今无法营业。”该养护中心共9间病房,约可容纳40名患者,但因遭社区居民反对,连消防管线都无法装设,迄今仍未挂牌营业。
吴男指出,每月花10万元承租,花了1千多万元装潢,多次与居民协调都不成功,“他们甚至为了不让我们用电梯,把一楼的无障碍走道打掉,我们只好在旁边的电梯装设升降椅,但他们现在也不让我们使用”,吴男感叹,因该社区位在竹围捷运站旁,又靠近淡水马偕医院,交通便利,若老人家发生意外,就医很方便,才选择此处。
但主委高小薇昨痛批:“他们根本只是想赚钱!”认为养护中心收治的是重瘫老人,但社区电梯狭小,住户却有上百人,电梯不敷使用,老人若发生意外或社区发生火警等,人员进出都非常困难,恐怕会造更严重的意外。
高女并指出:“住户们共用管线,但重瘫的老人可能带来病菌,造成社区传染,像MERS那样”,且若养护中心进驻,救护车、运尸车可能会时常出现,将危害安宁。对于败诉,高女表示将再上诉抗争,希望法官能有同理心,站在他们立场思考。
住户江小姐也指出,大楼内有许多补习班,学生上下课时非常吵杂,但老人需要的是安静,“我们真的是爱护老人,才会反对他们来”。
士林地院审理认为,养护中心属合法申请、使用,为了避免与住户使用同个通道进出,已在另个楼梯设置电动升降座椅,但管委会却针对养护中心刻意修改住户规约,禁止养护中心进驻,属于权利滥用,且管委会又无法提出养护中心危害安宁的证据,因此判管委会败诉。全案可上诉。(吴珮如/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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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最美的风景是人,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