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段宜康FB

楼主: Sinreigensou (神灵幻想)   2015-06-17 15:29:58
※ 引述《ab2326764 (☠┌( ̄◇ ̄)┘☠)》之铭言:
: 骂邱毅是“全世界最秃的垃圾”,法院判无罪;因为是“善意评论”。
: 那我说蔡正元是“不要脸的脏东西”,难道不是善意评论吗?
: 为什么人家无罪;我就得去挖水沟?
: 人家可以叫邱毅“全世界最秃的垃圾”;如果我叫蔡委员:“长了头发的垃圾”,可不可
: 以也算是“善意评论”?
: https://www.facebook.com/tuanyikang/posts/388958564642775
: 卦点:为什么骂邱毅无罪,骂蔡正元要去挖水沟,司法不公出来再审
原因当然是因为对于言论自由标准
政治人物一定要比市井小民来得严格
毕竟政治人物的言论具有一定的公信力
如果放任政治人物乱说话无法为人表率
所以身为立委的段宜康当然要比较辛苦
在美国也是一样
政治人物要告平民的限制非常多
包含
第一,他们必须证明被告平民失实(无事实根据) ->确实秃头
第二,本人名誉有实质性损害 -> 原本就没名誉并没有损害
第三,平民被告有事实恶意(即不加核实或故意疏忽)
除此还有重要一条:由政治人物本人举证。
四点都要满足才有机会告成
如果政治人物告平民能随便告成
在网络上骂政治人物都触法那八卦能关一关了
作者: chyou2003 (Smelly Cat ^^)   2015-06-17 15:33:00
是啊
作者: olaqe (永远不是我就能实现)   2015-06-17 15:33:00
难怪马英九不敢告八卦版
作者: grandwar   2015-06-17 15:34:00
作者: fenixray (ash)   2015-06-17 15:36:00
蔡正元不是政治人物? 蔡正元讲话就能随便乱骂?你举的理论无法硬套进这个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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