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法律不能强人所难” 撞死人改判无罪

楼主: a19881209 (毒羊奶)   2015-06-17 12:30:28
※ 引述《DID5566 (趁乱出院)》之铭言:
: “法律不能强人所难” 撞死人改判无罪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0617/630448/
: 交通规则一定要遵守,否则发生意外结果可是会差很多!
: 《联合报》报导,101年4月26日下午,王男开小货车经梧栖区港埠路口,撞上闯红灯的机
: 车,吴女人车被撞飞,送医急救不治。
: 一审法官认为,别人违规事实明显,但自己仍有充足时间可采适当措施避免发生车祸,不
: 能以信赖别人会遵守交通规则为由,免除自己责任,判处2个月徒刑。二审法官则依交通
: 事故调查报告和委托交通大学鉴定结果,都显示骑士闯红灯是肇事原因,小货车司机无肇
: 事因素,司机无从防止车祸发生,法律不能强人所难。(即时新闻中心/综合报导)
家人遇过一个案例
在下坡路段骑车时(时速很慢
一个原本靠边走路的行人
突然发疯似的直接往外切过马路(完全没回头看车)
此时车头与行人距离小于一公尺,已经完全来不及反应
家人为了保护行人只好压车自摔
对方仅此是小擦伤,家人则是断腿
结果做交通鉴定的结果
一样指出我方有应注意未注意的过失
虽然对方也有错
但如果去告对方的话,根据过往案例反而对我方不利
(机车 vs 行人,法官喜欢偏袒行人)
靠北,三小恐龙鉴定&恐龙法官
当对方直接跳到你车头面前时
我敢保证99.9%的人一定都闪不掉
结果整件事情看下来,反而对我方不利
对方家属不赔不道歉就算了,反而还恐吓说要反过来告我们咧…
鬼岛法律&法官不意外
各种袒护行人&人死为大的观念
在鬼岛开车上路真的很怕
哪一天有个三宝想不开冲出来自杀
遇到这种情况只能说欲哭无泪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爱 ~キリキリ舞~)   2015-06-17 12:32:00
别哭啦 去装行车纪录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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