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四法通过 环团拍手叫好
2015-06-16 17:27〔记者汤佳玲/台北报导〕
立法院今天会期最后一天,三读通过了政府组织改造中的“海洋四法”。海龙王爱地球
协会表示,终于为台湾海洋保育翻开崭新的一页,正式迈入“海洋国家”之林。
海龙王爱地球协会理事长林爱龙表示,回顾过去,1996年彭明敏参选总统首度提出“海洋
国家”主张,到陈水扁总统2000年大选谈“海洋立国”,乃至马英九总统2008年喊出“海
洋兴国”,花了近20年的时间,自诩为海洋国家的台湾,在成立海洋事务专责单位的路途
上却异常坎坷。很高兴昨天“海洋四法”终于通过。
林爱龙表示,海委会成立的重要性在于,将过去被各单位视为边境业务的海洋事务,提升
至一个具事权主体性及统合性的上位机关。例如过去台湾划设的海洋保护区,可谓空中楼
阁,渔业署不认为自身为海洋保育主管机关、林务局以陆域资源管理为主、海巡署内部将
取缔海洋资源破坏的绩效点数设得偏低的情况下,海洋事务像是孤儿般,每每被放在最后
的最后。
至于关于“军警职”能否进入海保署及海研院的争议,海龙王爱地球协会副理事长林于凯
表示,最后协商以附带决议同意“军警职”得视任务需要,担任荐任以下的官职,而海研
院则为纯文职组织通过。他分析,未来海保署得设分署与勤务单位,代表海巡署与海保署
并非完全将规划与执行事权一分为二,而是保有后续实务上相互合作与调整的运作空间。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350693
5.备注: 听说这是今天立院第一案,也是最后的一案~ 天佑海洋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