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看到花莲五子命案,
想起之前看过一篇关于早年台湾特务灭门的手法 (管仁健著)
http://mypaper.pchome.com.tw/kuan0416/post/1321385236
觉得有些手法好像有点相似? (例如:杀人不见血)
"...灭门血案中凶手对处女不能见血,所以不用刀枪钝器,
要用勒毙或闷死以留全尸,...." (引自管仁健文章网页)
新闻上说那个爸爸曾经任职国安局
难道是特务自清门户?
都政党轮替这么多年了 还会有这种事情吗???
但是回头想想 如果没有其他凶手 那对夫妻确定是自杀
那夫妻要杀小孩再自杀
在家里面开瓦斯就好了哪需要这么大费周章
最后还把车停在住家附近的火车站再跑到附近山上去自杀
要自杀何必选这种容易遇到熟人高风险的做法?
何况最大的小孩已经养到19岁 就算放生也都可以自己活下去了
为人父母的真的杀得下手?
好奇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