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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纸条惊见“口交” 师揪网友性侵女童
2015年06月09日22:01
嘉义县一名国小女老师前年12月在教室走廊发现学生留下的撕碎纸条,她将碎纸团随手带
回家后好奇拼凑,竟然出现“口交”、“他叫我吃”、“他有吃妳下面吗”等疑似性交字
眼,追问后才查觉班上11岁女童与24岁蔡姓男网友到汽车宾馆发生性行为,女童爸爸愤而
提告,蔡男因与未满14岁儿童发生性行为,被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4年。
法官在判决书中指出,住云林县的蔡男于2012年6月间透过网络线上游戏认识当时就读小
五的女童,蔡男分别于2013年8月间及12月间开车至嘉义县与女童约会,再载到学校附近
的汽车宾馆发生性行为。
由于女童和同学曾在课堂上传纸条,被女老师发现有“亲额头”字句,与女童爸爸联络多
关心;前年12月间下课时女老师经过走廊发现有学生在看撕碎的纸条,她上前关切,随手
将整团碎纸带回家,不料拼凑后出现“口交”等令人脸红字眼,向女童查问才知道与网友
发生性行为,女童爸爸接获学校通知后报警。
蔡男辩称,双方是男女朋友,而且女童外表成熟以为已满16岁,到汽车宾馆是因为想找个
安静地方聊天,与女童只有亲吻、拥抱及爱抚,否认发生性行为;但女童指出曾向蔡男告
知真实年龄,也告知就读国小,蔡男曾要求她口交,有2次性行为,一次有戴保险套,另
一次没戴套,不知是否射精,但蔡男和她的下体有白白的液体流出。
女童通过测谎,法官采讷女童说法,而且女童外表、说话语气等仍未脱稚气,蔡男到国小
载女童,也知道女童就读国小,应该就明白她未满14岁。(李宗祐/嘉义报导)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0609/626014
5.备注:
五楼要不要承认是你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