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lctw (k.olc.tw)》之铭言:
: 前面几段大概都是 1985 联盟公开说明过的,薪资的部份也有新闻报导:
: http://www.storm.mg/article/52271
: 提告的部份大概只是假设吧,毕竟目前只看到 "保留法律追诉权"
: 实际的情况应该没有那么样单纯,因为如果错误都集中在同一个人身上,没有道理为了一
: 个人的错误去牺牲整个团队,有下面几个可能的方向:
: 1. 情况未明,许多细节需要查证,因此还不便对外说明
会不明吗?我觉得很明啊,就是有人拿了不该拿的钱,东窗事发,开始删好友删留言鬼隐避不见面
: 只是如果还没查证就直接将代表人解职也不太合情理,或是已经发现几个小包,在确认更
: 大问题发现前先将代表人解职,借此避免调查过程受到干扰。
: 2. 闭门会议中达成一个共识作为停损,双方都不再对外评论是其中一个条件
错,只有某公司一直在想着如何保全,想的只有降低公司损害程度而已。至于违反劳基法这件事情,早就有了啦,
违反劳基法又不是一天两天的事,而且员工都不知道反应几次了都在装死,这次纸包不住火才一次讲完而已
: 一间公司在发展过程本来就会有很多无法对外说明的机密,代表人往往是掌握最多机密的
: 角色,因此为了换得这些机密不至于外泄,闭门会议中另外签署协议是常见的作法。
: 3. 解职是政治斗争的结果,公开的只是一种说词
不是政治斗争,不是政治斗争,不是政治斗争,因为很重要所说三次
: 这有几个人在讨论,但似乎被淹没了。在一间公司里要想隐藏一个祕密,只靠一个人不是
: 那么容易做到,除非这间公司的所有程序都可以一个人决定。而个别程序中的人们是疏忽
: 而无作为还是刻意没有作为就是遐想的空间了。
: 4. 引入外部资源的交换条件之一
这我不清楚,但是依照我所知道的,不太需要外部资源
: 也许公司的发展愈到了瓶颈,为了要争取外部资源的挹注,经常会有许多不合情理的事件
: 发生,为的是让外部势力能够顺利入主,借此换来公司所需要的资源。这也可以是一种政
: 治斗争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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