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们今天讨论的是‘路见不平的急救’能不能主张紧急避难??
>这是两件完全不同的事情
>对了 我可不是GOOGLE来的 我是国立大学法律系硕班生
>论文题目就是医疗纠纷 欢迎一起讨论 谢谢
前问略删.....
那请教一下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判决?
http://fireman.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4514
华视新闻追追追,带您看到奋勇救人,却反而被告。三年前卡玫基台风袭台,台南县救难
协会三名义工,救援一对买姓夫妻,但救难被大水打翻,义工获救,老夫妻却溺死了。家
属怒- 告义工没有让老夫妻穿上救生衣,法官判决三个人要关4个月,家属要求600万赔款
,让这三名义工心都凉了,没想到真的好心没好报。
时间回到三年前的七月,卡玫基台风袭台,当时台南救难队三名义工,搭著救生艇抢
救一对买姓老夫妻,没想到大水打翻救生艇,5人都被水冲走,其中一名义工拉着香蕉树
叶求救,- 消防队员抛出绳枪,好不容易将他救起,没多久也发现另一名义工,在水里快
要灭顶,救难人员赶快将他拉起,到了早上,最后一名义工,自行脱困上岸,历劫归来和
弟兄相拥而泣。
但不幸的是,老夫妻最后被发现溺毙,家属抱在一起痛哭。当时也是被救难义工救出
的儿子,气到一状告上法院,说是三名义工害死爸妈。如今台南地院一审宣判,三名义工
因为业务- 过失致死,要被判有期徒刑四个月,理由是当时没让这对夫妻穿上救生衣,家
属更追加要求民事赔偿600万。
面对这样的结果,华视新闻找到当年其中一名义工鲍国光,他的身上穿着救援制服,
这是为了随时机动救人。但是现在判决确定,他说他救人的热忱都凉了,他回忆事发当时
有劝买姓- 夫妻穿救生衣,但夫妻不肯,因为义工并没有强制执行力,加上当时情况危急
根本没时间多考虑,当初他知道自己被起诉后,有整整一年不敢再帮忙救人,好不容易现
在重拾信心,但- 没想到这个判决又再次打击。
我们也找到原告买先生的家,不过他们很低调,不愿回应。也许失去父母亲的痛,让
提告的儿子非常愤怒。但让我们再看一次当时溪水暴涨的画面,水势如此湍急,情况如此
危急,唯- 一能救出老夫妇的方法,就是载上救生艇,尽管翻了船,但义工自己也差点灭
顶,如果这样舍命救人,还要换来判刑赔偿,这样以后谁还敢当救难义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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