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有个很红很好看的港剧
叫做人海骄阳
主角是一个年轻有为的老师(林俊贤),
所以校花很喜欢他
坏学生追不到校花,就打晕她恶作剧,叫老师过去
结果正巧被其他人发现强奸了, 等老师到的时候, 百口莫辩
而坏学生的哥哥正好是警官(黄秋生), 要保护自己弟弟还有前途, 也拼命陷害老师
最后老师当然入狱了
然后他老婆气到流产后, 跑到国外不回来了
老师的妈妈想为他平反,来不及也病死了
姊夫则是逼命想要分财产
外甥女也变问题少女
讲那么多, 当然不只是要说性侵犯也有可能误判
而是
1.片中的主角出狱后, 即使没带电子脚镣都到处被歧视了
所以文章中说的情景, 难道没带就不会发生?
就是要有惩罚效果, 才会让人不敢作恶阿
2.但是不妥善设计的话,他们的家人甚至变成另外一堆社会问题
电子脚镣不是只有绑犯人,家人都会被歧视
※ 引述《hachime (最恶教师)》之铭言:
: ※ 引述《leutk (下雨天)》之铭言:
: : “那是人生最痛苦的阶段”,王男犯了性侵案,假释期间戴电子脚镣10个月,他最怕弯腰
: : ,因为会露出左脚踝的电子脚踝,他自觉羞愧,他从不穿短裤,甚至把长裤加长5公分。
: : 李男谈到电子脚镣就会恼怒,他说,有时只到学校附近便利商店购物,监控系统就发出讯
: : 号,警察很快就赶来问一堆,让他很困扰。
: : 刘男接受电子脚镣监控6个月,期间常被家人数落,生活没尊严,几乎每周打电话给观护
: : 人表达自杀念头。
: 从这些犯人的自白就知道,带电子脚铐这种违反人权的作法
: 根本无助于让这些假释犯重新回到社会,更可能是让他们自我放弃再犯的推手
: "反正我回到社会还是要被唾弃当人渣,政府还帮我在脚上上了标签"
: "想到就不爽,反正我都是人渣了,多干两件有差吗? "
: 想到非常有可能成为犯人自我放弃的推手,就令人不寒而栗!
: 台湾在针对假释性侵犯的人权非常不重视
: 政府只会操作群众情绪,来践踏这些犯人的人权,是一种落后野蛮的作法!
: 但是相对于台湾,美国人更是彻底践踏性侵假释犯及性侵前科犯的人权!
: 看看那精美的梅根法案(wiki):
: 《梅根法案》(英语:Megan's Law)是美国性犯罪者资讯公开法的俗称,名称来自一个
: 遭性侵害并被杀害的女童[1]。法案规定美国各州必须建立性罪犯和骚扰儿童罪犯的档案
: ,并规定各州必须知会有性侵前科者入住的社区,将有性侵儿童前科者的个人资料公开在
: 互联网上,供民众查询及事先采取保护措施[2]。
: 把这些人的个资赤裸裸的公布在网络上供人嘲笑歧视!根本野蛮!落后!嗜血!
: 根本无助于预防性侵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