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女童割喉犯可能十年以内就出狱?

楼主: rabbit1951 (八奇)   2015-05-30 09:06:58
这个...本王分析一下:
一、构成要件该当性:犯嫌持刀且对女童割喉.
二、违法性:违犯刑法第271条:
杀人者,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前项之未遂犯罚之。
预备犯第一项之罪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罪责:杀人者,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四、刑之酌科及加减:
(一)、依刑法第57条:
科刑时应以行为人之责任为基础,并审酌一切情状,尤应注意下列事项,
为科刑轻重之标准:
1、犯罪之动机、目的。(犯嫌因失业及幻听导致自己控制不住情绪而随机杀人)
2、犯罪时所受之刺激。(犯嫌失业、家庭不够温暖、成长背景、人际关系不佳等等)
3、犯罪之手段。(犯嫌翻墙后直接到教室附近厕所,持刀随机对女童割喉两刀)
4、犯罪行为人之生活状况。(犯嫌失业、挫折感重、人际关系或家庭关系不佳)
5、犯罪行为人之品行。(法官自行审酌)
6、犯罪行为人之智识程度。(审酌犯嫌最高学历等等)
7、犯罪行为人与被害人之关系。(犯嫌为被害人之同校学长但无任何互动关系)
8、犯罪行为人违反义务之程度。(杀人之后态度冷静且对被害人置之不理任其死亡)
9、犯罪所生之危险或损害。(女童被割喉两刀,深10公分,OHCA,昏迷抢救中)
10、犯罪后之态度。(犯后立即打电话自首,态度冷静且似乎毫无悔意)
(二)、刑法第62条:
对于未发觉之罪自首而受裁判者,得减轻其刑。但有特别规定者,依其规定。
(犯嫌打电话自首,可能减刑,最多判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假释:
刑法第77条:
受徒刑之执行而有悛悔实据者,无期徒刑逾二十五年,有期徒刑逾二分之一、
累犯逾三分之二,由监狱报请法务部,得许假释出狱。
(因此犯嫌最快关5年就可能假释)
四、犯嫌自称幻听部分:需于审判过程中做精神鉴定,确定有无精神疾病或心神丧失.
(此部分也会影响刑期长短)
五、犯嫌心理状态:失业,低成就感,挫折感,愤世嫉俗,觉得社会或政府不重视他,
觉得大家都不关心他,因此以杀人手段引起社会大众的注意,让
自己成为焦点而沾沾自喜,并自称郑捷第二;故当移送之际遭众
人追打反而可能会使犯嫌在心理上产生自满或高兴.
★以上,为本王大概的分析,敬请批评指教.
※ 引述《OPOPPOP (木兰香遮不住伤)》之铭言:
: 听朋友说
: 自首+精神状态异常(幻听)+犯后有悔意(之后有可能会抄佛经或吃素什么的)+女童未死
: 再加上二审通常比一审轻
: 三审又比二审要判的轻
: 哩哩扣扣加起来 刑期东扣西扣
: 最后再算上假释的时间
: 有可能最后不到十年割喉犯就出狱 又是一尾活龙
: 请问这是真的吗? 台湾司法没这么扯吧?
作者: Romeo5566 (罗密欧)   2015-05-30 09:08:00
这是反串吗
作者: applebird (XX星海蔡依林XX)   2015-05-30 09:10:00
我觉得还蛮有道理的
作者: Leeng (Leeng)   2015-05-30 09:16:00
重点是判几年你没写啦
作者: elic2577 (pupx1000你他妈杂碎)   2015-05-30 09:23:00
最多无期 杀游艺场小男童的就示范给你看了,要问几次?
作者: hongtm (台湾加油)   2015-05-30 09:24:00
有可能啊 台湾已经被搞得像鬼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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