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判了谢依涵死刑之后..?

楼主: jay022137 (等于零)   2015-05-29 11:22:58
※ 引述《foolB (傻逼)》之铭言:
: 过没几天 报纸的社论专栏应该会出现这样一篇文章:
: =====
: 《判了谢依涵死刑之后..?》
: 死刑,从来都不是问题的解决之道。
: 因为简单、快速,又可以适时宣泄人民的恐惧及报复情绪。
: 因此,为了挽回一点执政当局那低到不行的民意,死刑变成了特效药。
: 政府这种背离欧洲潮流、无视于联合国人权两公约的短视近利作为,真是令人匪夷所思。
: 一个杀人事件的背后,有诸多复杂的成因值得探讨。
: 就像近年来预防医学之所以兴盛的道理一样。
: 我们应该着重在平日的身体保健,避免疾病的发生。
: 而不是生病了,只想着吃药打针开刀,而没有去检讨为何会产生疾病。
: 再者,死刑永远只会沦为国家的杀人机器。
: 对于江国庆的冤死,你们这些高喊反废死的乡民又作何感想?
: 只要有死刑存在的一天,就有误判、冤狱的可能性存在。
: 杀人犯也是人,那是一个社会不可分割的共同体。
: 而这个社会成本,是存在于这个社会中的每个人都必须共同承担的。
: 我们既然反对杀人犯杀人,为何却支持国家机器杀人?
: 反观挪威杀人魔布列维克,在他杀了那么多人后,挪威当局还是非常注重他的人权。
: 不但对于他的个人隐私保密周延,法庭上他的辩护律师也再三提出身心状况评估。
: 最后我想说的是,杀了一个谢依涵,还会有第二个第三个谢依涵出现。
: 不去检讨反省社会体制资源的分配不均,还会有更多的杀人魔出现。
: 再次重申:死刑,永远无法解决问题!
: (作者为台湾人拳/司发改革/国际特射组织基金会XXX律师)
私以为恐废死就跟恐甲一样
明明科学上告诉你甲甲不恐怖
甲甲对社会只有益无害
却有一堆恐甲的人单方面用"情感"拒绝甲甲
废死又何其不是
拿出各国实务上的研究
恐废死的就只会一昧拒绝
废死的相关研究和各国实务发展
google就能查到了
最后让我再说一句
干0粮废死滚喇干
作者: Sinreigensou (神灵幻想)   2015-05-29 11:24:00
确实废死国比较多
作者: bg00004 (绝缘体)   2015-05-29 11:24:00
我不知道这篇出来的用意是什么?请记住两个立论根本不一样...一个没犯罪一个是杀人犯当然如果你认为甲和杀人犯一样的那就另当别论了
作者: nalaculan (sera)   2015-05-29 11:28:00
反差不够大 文意不顺 论点不足 反串失败 同情给箭头
作者: bg00004 (绝缘体)   2015-05-29 11:29:00
你才别闹了..基本上你的立论就是有问题的所以得出来的解释就是 甲和杀人犯 你把它们类比一起我问废死的利益在哪里?光是一个无犯罪的和犯罪的这就已经完全瓦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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