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中央广播电台
2.完整新闻标题:
RCA再上诉 自救会吁万名受害者出面
3.完整新闻内文:
“台湾美国无线电公司(RCA)案”目前进入二审诉讼阶段。法律扶助基金会与劳动部今天
(26日)公布2支专线电话,呼吁1970年到1992年期间,曾经在RCA工作的员工或其家属,
不论是否已经遭遇工作伤害,都尽快与律师团联系,加入集体诉讼、争取法律权益。
台湾史上最重大的工殇集体诉讼案件RCA案,虽然一审判决劳工自救会胜诉,但目前原
告与被告双方都提出上诉,持续司法诉讼。
RCA案是相当复杂的集体职灾案件,目前一审判决对劳工有利,当中只有529名原告参与
诉讼、445人获得赔偿。
自救会共同委任律师团召集人林永颂表示,RCA桃园厂当年采取三班制,估计同一时间
在桃园厂工作的劳工高达8千至1万人。20多年下来,潜在受害的劳工可能逼近10万人。
林永颂表示,根据一审判决,员工死亡、生病或是没生病法院都有判赔,希望曾经在
RCA工作的劳工在6月19日前与律师团联系。他说:‘(原音)因为法院判决有分成罹病死
亡、有的人是罹病当中、有的人是没有罹病,但是法院也认为说他的风险增加,是可以
请求赔偿。所以基本上如果RCA公司桃园厂的人,他的开厂是59年(1970年),关厂是81
年,这段时间在桃园厂工作的人是可以来打这个电话,不管他有没有生病都可以。’
林永颂表示,部份国家,例如美国,在集体诉讼上如果自救会最后胜诉,其他相同案件
的劳工,即使没有参与诉讼,也都要依相同条件赔偿,但台湾没有类似规定,因此如果
没加入这次诉讼,就可能失去权益。
劳动部劳动关系司司长王厚伟则呼吁被告的RCA、奇异、汤姆笙等公司不要耗费司法资
源,尽速回应劳工的主张跟需求,提出诉讼外的解决方案,让案件早日落幕。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news.rti.org.tw/news/detail/?recordId=193376
5.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