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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整新闻标题:台中航空站喋血案签结 检方:警察用枪合法适当
3.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张瑞桢/台中报导〕台中市张姓男子今年1月19日骑机车载着幼女到台中航空站,
因不服员警取缔违规停车,夺取警枪朝员警射击,被警方开枪反击射杀的喋血案,台中地
检署历经4个月调查,认为张男先对员警开枪,员警在身体生命受强暴胁迫时,又有何姓
女旅客中弹,才用配枪射击反制张男,使用枪枝时机与方式“尚谓合法适当”,员警无法
律责任,全案签结。
地检署认为航警虽将张男击毙,但使用警械尚谓合法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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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由台中地检署检察官杨仕正侦办,今年1月19日下午2时30分,没有戴安全帽的张男,
骑机车载着年幼女儿,到台中航空站国际航厦前,机车违规停在三号门前人行道,航警局
高雄分局台中分驻所员警康志佳盘查,要求出示身分证,张男不理会,带着女儿徒步于快
车道,并对天空喃喃自语,康员再度盘查,张男却走回人行道,挥手殴打康员,导致康员
跌倒。
张男见康员跌倒,仍用脚猛踢康员,康员起身取出警枪,并用警枪枪托打张男头部一下,
张男仍以拳头猛殴康员,康员再度跌倒,警枪摔落车道,张男迅速捡拾警枪瞄准康员,康
员赶紧逃离找掩蔽。
此时,另3名航警从无线电中听到支援呼叫,驰抵时已见张男抢得警枪,3名员警赶紧在航
厦或工程车旁找掩蔽,避免被张男开枪击中,张男则持警枪对员警掩蔽的航厦等位置射击
,1发子弹击中何姓女旅客,支援的廖姓员警反击,2枪击中张男,肺脏、肝脏等多处器官
创伤出血死亡。
地检署指出,警械使用条例规定,警察遇到生命、身体等受强暴胁迫,可合理使用枪械,
此案源于员警值勤时,受张男持枪射击,身体与生命受强暴胁迫,又有旅客中弹,才用警
枪对张男反制,虽造成张男死亡,但员警使用警枪的方式与时机尚谓合法适当,为依法令
的行为,以不罚结案。
台中航空站喋血案,地检署认为航警无违法而签结。
http://imgur.com/t9ml6TK
台中航空站喋血案发后,警方临时用手推车拉封锁线。
http://imgur.com/NqVFuLC
张男对航警掩蔽的航厦玻璃开枪,玻璃弹孔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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