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本人真实案例
大约是大三时期 距今约10~12年
我在外地台中读书,且我的户籍地址当时是眷村空屋,父母等配屋中
突然有一天 以前的邻居打来我家 说警察要我本人去签收法院传票
我在外地,所以让我哥带齐证件去警局帮我领
打开一看,大意:几年几月几号,我以票额约3万元左右的本票,
支付房租,里面附上该本票影本+身分证影本+七逃印章
我家的人打电话跟我说这件事,并且问
你是不是去酒店被剥皮......(WTF)
反正 我请它们限挂给我, 无中生有的事 我会解决(看到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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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信函第一眼,干 他是真的假的? 上面的台中法院电话分机 真的吗?
我先打了104 确定法院电话无误,拨到法院,上面登载的书记官人不在
算了,都确定是真的了,跑一趟台中法院好了! 这时的确"慌"的很!
去了法院 也不知道问谁 该书记官还没回来 就问了咨询窗口
对话完大意: 该函不是要你现在支付或一定要支付,
你既然主张没这笔债务, 那就写抗告书囉!
对了抗告书有既定格式 15元(印象)/1份
出了法院 才知道为啥法院旁有一堆摊子,
某摊位大叔:喔,你这状况简单,我帮你写抗告书即可
他表示他是前书记官
我:那大约要付你多少钱?
大叔: 不会很多,我了解完写完再说
以上对话重复1~2次
我:先谢谢了,有需要我会再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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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如何写抗告书勒?
这是还没有法律援助的年代
心想 学校总有法律顾问吧?! 前我上学期还有修民法通识!
致电教官 请他帮我约学校的法律顾问,
2小时候 三人碰面 说明原由
顾问有法律人的冷漠(误),冷言冷语就不说了,他有建设性提议
顾问 影印了他手中的六法全书某几面 勾了几条
要我写缘由 并且 根据该几条条文,主张抗告无效!!! 巴拉巴拉
~~~~~~抗告书本文~~~~~
我开始研究 假债权人到底如何表达债权(房租)之存在
有何漏洞? 我有何证据反驳? 还有律师事务所帮其送件?(后文)
于是开始表达我的论点:
身分证: 我于何时补发过身分证,那该是我先前遗失的,有迹可查
印章: 七逃印章,BJ4
房租: 没附上租赁契约,且我有当时我租屋处的租赁契约,说明不需租两处
上面签名否? 我忘记我反驳没签名或笔迹不是我的!
等等..........
根据条文巴拉巴拉~~~~~
恳请法院重新确认债权之存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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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记:我啥没有 时间多的是,我还找了律师事务所地址 去拜访他
但没见到律师大人,可能几10万上下吧/分钟
我就跟助理说,我也去过租屋住址,形同废墟
我不知道律师是否在里面?是否都是一伙的? 但请你们注意! 我也提出抗告了
~~~~~~心得分享~~~~~~~~~~~
或许是诈骗众多,让大家有借口误以为是诈骗,而不是临事而惧,只想忽视
我也以为是诈骗,但总该自己确认!
另外"生不入衙门,死不入地狱"的想法,我又没做过,我为何要去说明?!
或是单纯的无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