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12 12:52:06联合晚报 记者彭宣雅╱即时报导
国内政府工作犬工时,将受到法令保障。农委会依据动保法制定“政府部门执勤犬照护管
理规则草案”,限制政府工作犬每周工作工时以40小时为限,且必须提供适当休息时间,
每次执勤不得超过4小时,服务年限以4年为主,经评估健康状况良好,必要时可延长为7
年,工作犬退休后也必须由原服务单位安排终老,最快6月实施。
农委会畜牧处动物保护科科长江文全表示,这法案规范的是政府单位检疫犬、缉毒犬、警
犬、搜救犬、国防军犬等各式工作犬。
据民今年2月统计,全台政府工作犬有168只,农委会防检局的检疫犬65只最多,财政部关
税署缉毒犬有40只,警政署警犬有37只,内政部消防署搜救犬有10只,国防部宪兵镇暴犬
有15只。
江文全表示,过去各单位的工作犬,都是依各单位内规执行工作,工时不一,这是首度由
中央制定统一规范,限制工作犬的工时与工作年限,并且保障工作犬退休制度。
草案也规定,工作犬平时值勤必须有兽医师定期健检,有专人照顾管理,受伤时也应该立
刻停止执勤。江文全说,虽然法令明定工作犬工时,但紧急危难、救灾时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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