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tan1231 (史丹)》之铭言:
: 2015年05月10日19:11
: (更新:新增影片)
: 台中市警方近来执行“靖黄专案”,分别查获两名中国籍男子买春,其中一名来台当交
换
: 学生的男大生,2个半小时内竟连续“提枪上阵”3次,每次5000元,共花了15000元,
经
: 济实力与性能力都很惊人,令警方大呼:“不愧是强国人!”
: 警方透露,陈姓男大生自称是富二代,家人在中国经商致富,来台求学近四年。家人帮
他
: 在学校附近租房子,他利用每月省下来的置装费、少逛几次百货公司去买春。
: 台中市警局上周四起一连3天同步执行“靖黄专案”,针对辖内KTV、酒店、舞厅、按摩
养
: 生馆等场所全面清查临检,共查获各类色情案件共67件229人,其中,查获应召站5件40
人
: 、私娼馆8件21人、色情宾馆2件6人、色情KTV2件6人、色情按摩养生馆11件43人,毒品
案
: 件112件130人。
: 上周四晚间6时许,警方在七期重划区一家汽车旅馆前埋伏,发现一对男女先后进入旅
馆
: ,疑似从事性交易,但警方足足等了2个半小时,才等到该对男女走出旅馆,上前盘查
发
: 现嫖客竟是就读台中一所私立科技大学的陈姓中国籍交换学生(23岁),应召女则是台
湾
: 籍的江姓女子(24岁)。
: 陈男向警方腼腆地说,因在台没有女友,为了解决生理需求,才打电话找来应召小姐,
且
: 因机会难得,干脆一次做个够,双方原本议价每次性交易5000元,他一共做了3次、花
费
: 15000元,这才心满意足地离开摩铁,没想到被警方查获。
: 另外,一名来台旅游的中国籍朱姓男子(30岁),来台期间不好好观光,上周五凌晨打
电
: 话找来一名刘姓应召女(20岁),相约在南屯区一家汽车旅馆性交易。警方查获后将两
人
: 带回派出所,朱男满脸愁容频频询问警方:“护照上会不会被盖上淫虫标记?”“实在
没
: 脸面对亲友。”
: 警方回称台湾无此规定,并告诫朱男:“来台观光是感受不同文化风情,虽说台湾最美
丽
: 的风景是人,但体验的方式不应如此!”朱男频频点头,直说不敢再犯。(鲜明/台中
报
: 导)
: 出版时间:15:11
: 更新时间:19:11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0510/607586/
倒觉得这位中国人很无辜
他的理由 所谓一个人在台湾没女友
为解决基本生理需求所以买春
这到底是哪里做错了?
这根本是基本人权
在台湾却成了必须偷偷做的非法行为?
而且因为买春被污名化
导致做了这件跟吃饭喝水同等级的事
还会因此感到羞耻与丢脸
不设性专区的结果就是现在这样
让正常满足性需求的人被污名化
然后性工作者继续被地下秩序剥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