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上只有托管没有代管..
麦帅一号令纯粹只是军事命令,不是代管更不是托管协定,台湾并不是美国托管给ROC,
而军事占领也在和约生效后就该结束,
台湾变ROC统治是因为1949被ROC流亡政权非法占领..
台湾人对这非法占领一直都有异议, 且ROC流亡政权的非法占领是不会有领土或主权转移的
这在旧金山和约以及台北和约都很清楚的表达出来..
如果要说ROC是settler state,那也得ROC先放弃宣称拥有中国大陆并实质表达独立...
换言之,在此之前,ROC什么都不是,只是因为台湾人允许而存在的一个政府组织.
也解决此困境, 台湾人必须公投制新宪并宣告独立建国..
※ 引述《testtesttest (测试)》之铭言:
: ※ 引述《frogha1 (Dangelo)》之铭言:
: : 台湾国家联盟这个独派, 跟很多其他的独派一样
: : 对于台澎主权状态不是很清楚
: : 他们一贯主张“台湾已是一个主权的国家”
: : 事实上, 台湾并不是一个主权国家
: : 二战日本战败放弃台澎主权后, 台澎住民并没有依据自决原则, 自主建立主权国家
: : 台湾主权地位还未定
: 网络上的婉君一直洗脑台湾主权未定论
: 但是实际上,婉君讲的是很久以前的故事了
: 中华民国在台湾的权力来自一般命令第一号的原文
: a. The senior Japanese commanders and all ground, sea, air and auxiliary
: forces within China (excluding Manchuria), Formosa and French Indo-China
: north of 16°north latitude shall surrender to Generalissimo
: Chiang Kai-shek.
: 中华民国对台澎进行军事代管,或称占领,并无合法主权。
: 婉君只解释到这段时空
: 但是关于占领。
: 国际法在领土这个章节,里面有提及时效
: 时效(Prescription)即是某个国家占领了别个国家的领土,按国际法若过了50年
: 时间,领土拥有权便自动转让给占领国。
: 值得一提的是,即使是非法占领,若原持有者不提出异议,则视同同意该领土转移。
: 台湾当时日本战败后托管给美国,然后被中华民国占领
: 就算是非法占领,超过50年后,美国没有提出异议,这片土地在1949+50= 1999年
: 就是合法的是中华民国的领土
: 不开心成为中华民国的人,可以自由的在户政机关放弃中华民国身分证与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