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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柱姐上菜-就是实在!】
柱柱姐主张立法院应有阁揆同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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柱柱姐在立法院已经20多年了,应该可以够资格地说,对行政与立法的运作不是门
外汉。柱柱姐也必须坦率地说,我们前几次的修宪,有的太过权谋,有的过于民粹。阁
揆不需要立法院同意,柱柱姐就觉得这是一个很不好的修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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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这样的双首长制国家,行使阁揆同意权具备两项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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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相互尊重才能使行政运作顺畅。固然我们的总统是由直选选出,他能够代表民意
,但是他不应该成为“有权无责”的“超人”。立法委员也是人民直接选举产生。总统
与立法委员应相互尊重,行政权与立法权应相互尊重。因此,阁揆同意权有实际上的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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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 可以促进立法院良性发展。国家需要人才,立法院与所有其它机关,包括大学、
企业界,都是重要的人才甄选管道。目前我国的立法院确实有良莠不齐的现象,但是如
果行政单位能够尊重立法院、让政务能够有效推动,自然而然地会广邀优秀的立法委员
入阁。行政与立法能够在人员上互动,也可以促进立法院良性发展,这对于国家绝对是
个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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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柱柱姐必须谈一个看法,宪法是文字写出来的,但是行宪的是一个个活生生
的人与一群群有利益考量的人。如果行宪者总是想到玩弄宪法,取其有利的规定,那么
这个国家政务一定运作得不好。例如,二战前的德国有全世界最完美的“威玛宪法”,
但是还是弄出个希特勒。我们看到现在很多国家都在行宪,但是却搞得政坛动乱不安,
这是因为没有了解所有民主制度运作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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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民主制度的根本?少数服从多数固然是一个,但那是“以力为准”的逻辑,
输的人容易口服心不服。民主制度要想运作得好,“权责相符”、“相互尊重”是必要
中的必要。“阁揆同意权”就是一个双首长宪法机制应该有的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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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现有的宪法,外交、国防、两岸等涉及国家安全的权力是属于总统,其它的权
力多属于行政院。柱柱姐如果当选总统,即使在还没有修改宪法以前,也会尊重立法院
。柱柱姐会提名一个让立法院能够接受的行政院长,会让立法院享有实质上的“阁揆同
意权”,让我们即使在还没有修改宪法以前,已经开始用实践的方法,来落实宪法原有
的精神。这是柱柱姐庄严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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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的美国政治哲学家罗尔斯(John Rawls)的《正义论》中,有一个重要的理论
:“无知之幕”(Veil of ignorance)。我们都不是先知,谁知道明年的大选是谁当选
总统。在这个“无知”或“未知”的幕后,是所有候选人应该做出承诺的时候。柱柱姐
希望看到的是,大家都同意,宪法不应该是有权力人的工具,而应是责任、规范与约束
。因此,柱柱姐我衷心希望所有其他的候选人,也都能做出以上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