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讨论] 护理人员何苦为难护理人员

楼主: argustin (一定要幸福)   2015-05-06 21:42:51
※ [本文转录自 Nurse 看板 #1LI8wgLh ]
作者: aminyawish (aminya) 看板: Nurse
标题: [讨论] 护理人员何苦为难护理人员
时间: Tue May 5 17:34:32 2015
各位护理界的学姐学长好:
po此文最主要是向大家陈述我在国军高雄总医院左营分院(前海军总医院),向院方反
应门诊输血问题严重影响病患医疗安全,损害门诊护理人员工作权益,且违反医疗法等相
关法规。而被院方以工作及考绩作为威胁,将我102年度考绩列为乙等。并将院方在这个
问题上的过失推到我身上,认为这是我个人的问题。且向院方监察单位,国防部,总统府
申诉皆无效。
突显我们基层护理人员为了要尽责尽职的困难度。
更夸张的是我把院方集体军职主管违反医疗法等法律,及违反军方法规纪律的相关事证上
呈总统府陈情,总统府转给国防部处理,国防部历经四个月二次的调查,回应院方一切合
法。
在此我要让大家看看同样与我们都是护理人员的这些军职护理主管,在这件事情上是如何
对待病患及基层的护理人员。
这些护理主管为了维护自己在军中的关系与职位,无视病患医疗安全,与基层护理人员的
工作权益。
更有前门诊副护理长疑似利用与自己关系良好的高阶军职主管,对基层军职主管施压,而
且院方权责主管有意配合签发不合法之公文强制要求门诊跟诊护理人员继续于门诊注射室
执行输血技术,但庆幸的是内科门诊主治医师自行协调急诊部门将门诊输血病患移至急诊
处理,这证明我对此问题的反应一切合法,且必要,然而却被如此对待。
我于护理界服务多年曾于许多医院服务过,也曾任职于三军总医院临床病房单位,现在国
军高雄总医院左营分院服务约四年,非军职人员,职务是门诊跟诊护理人员。
此医院多年来将编制于门诊单位的注射室当内科临床病房使用,强制未具有相关临床病房
专业护理经验的门诊跟诊护理人员,执行需要有相关临床专业经验的护理人员才能执行的
化疗及输血技术已有多年(至少8年),并由门诊柜台人员一人兼职,此业务又由全单位
约30个同事轮值,且门诊注射室依编制并无驻点医师。
当时我刚来到这个单位时,发现门诊注射室有门诊化疗病患及输血病患在做输血及化疗而
且是由轮值门诊柜枱业务的门诊跟诊护理人员一个人执行及照护,而且也没有撰写护理纪
录。也就是说这个门诊跟诊护理人员主要是门诊柜枱业务再兼任注射室所有业务包含执行
化疗和输血技术。
而门诊非病房,且门诊跟诊护理人员大都无内科临床病房及输血和化疗的相关经验。
看到同事们在执行化疗技术,没有穿隔离衣,也没有使用pump,对化疗药剂的基本认识也
不够,甚至化疗药剂渗漏沾手也不懂得要保护自己。
在执行输血时,有时没有使用加温器,没有用加压袋....等,更不用说会更专业的输血不
良反应的判断与处置。
一看就知道他们不会做这二样技术,我就问同事门诊注射室ㄧ直以来都有执行这二样技术
吗?同事回答到目前大约有八年了,但多年来已反应多次,上级主管都无回应。也就是院
方护理部主管强制这些门诊护理人员执行这二项业务的。
其中门诊化疗业务已于101年8月我以相关法规与各大医院门诊化疗处理规范在门诊病房会
提出:“门诊化疗由门诊跟诊护理人员于门诊注射室执行,违反相关医疗法规及影响门诊
化疗病患的医疗安全,与门诊护理人员的工作权益。”
经过多月门诊同事极力的反应后,约于101年底门诊化疗病患则移至本院9楼病房由临床病
房护理人员为门诊化疗病患执行化疗技术,但未见院方相关主管对于门诊化疗案依法栽示
的相关文件。
门诊输血部份:
此案反应的当时门诊副护理长刚由急诊单位护理人员于102年3月升任门诊副护理长职务不
到6个月,非军职人员,且于104年4月1日升任病房副护理长。
我们单位反应门诊输血问题是由102年8月份开始,由全体单位于病房会共同决议,提出现
行门诊输血严重影响病患医疗安全,及护理人员工作权益,违反医疗相关法规要求院方将
门诊输血病患移至适合的环境执行输血技术。
但门诊副护理长疑似误导,诱骗,让有些同事认同现行门诊输血没有问题。同时更疑似不
当行使主管排班职权对不认同她的同事,和她认为与我友好的同事利用排班与休假恶整,
或谣言中伤。当我发现有这样的现象时,只好与单位同事疏远,以免同事被恶整。
她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让她向与她关系较好的高阶主管说:“门诊输血案只有我个人有问
题,其它同事都没问题。所以门诊输血案是我个人的事。”多数高阶军职主管有意认同她
的说法。
因为曾有某高阶主管有亲口向我说:“这件事只有我有意见,其它同事都没意见。”让我
在反应这个问题时层层受阻。
当我依正常行政程序由基层军职主管,急门诊少校护理长反应门诊输血问题,请她上呈我
反应此案的文件给护理部及医疗部权责主管时,她面有难色好像有受到压力的向我说,这
是你个人的事,文件要呈你自己去上呈。
那我只好就自己去护理部上呈,当时要请护理部中校主任将此问题呈给此案医疗部权责主
管上校主任,中校护理部主任也向我说,这是我个人的事,要我自己去呈。
因多次呈文反应无果,有次我利用午休用餐时间前去护理部向护理部权责主管呈文并告知
门诊注射室最近还有病患在注射室执行输血,护理部中校副主管回应,这件事他们知道,
会处理,并希望我不要破坏她们用餐气氛。
当门诊副护理长擅自安排门诊输血班强制要求门诊跟诊护理人员执行门诊输血时,因某日
下午柜枱班是我接班有一个门诊病患正在输血,因柜枱护理人员又兼任注射室业务及输血
业务。所以我到护理部向护理部主任反应,护理部主任向我表示她是护理部主任,她要求
我做我就要做,并暗示如果不做就离职。
我回应:我不会接这个病患的输血业务,请她派合适的人员处理,并将她与我会议内容向
医疗部主任申诉护理部主任滥用职权欺压下级,并疑似以工作作为威胁,强制下级执行影
响病患医疗安全之输血业务,医疗部上校主任无回应。
从院方评核我102年度考绩列为乙等的理由之一,是非因公务所需影印门诊输血有关之文
件。即可证明,院方集体军职主管采信门诊副护理长的说法。
我影印门诊输血有关文件是因门诊输血影响病患医疗安全,与证明门诊单位无能力为输血
病患纪录完整输血过程,并将资料上呈权责主管,实为公务所需,但院方认定我此行为非
公务所需,所以证明院方认定反应门诊输血严重影响病患医疗安全是我个人的事。
在102年10月初,门诊副护理长未经上级主管或院方核可之公文便擅自安排,门诊输血技
术与输血护理记录之考核,要求门诊全体跟诊护理人员要向其考核以用于为门诊输血病患
执行输血业务。
102年10月22日门诊单位病房会,在我们单位未收到完整开会目的下,由医疗部上校主任
主持,由院方中校政战处长听证,与会人员有急门诊上校主任、血液肿瘤科中校主治医师
、院方公关、护理部中校主任、护理部中校副主任、护理部中校督导长、护理部急门诊少
校护理长、护理部门诊副护理、及门诊单位全体同事。
且开会前并无知会本单位同事有权责长官来与会讨论门诊输血一案。会议前权责长官也无
宣告此会议是对于门诊输血问题的决议,且无宣告门诊输血问题的决议是依每位同事的发
言为依据,有会议纪录为证。
会中只口头询问每位同事关于门诊输血案的看法,之后院方高阶军职主管一致认定门诊输
血是我单位全体同事自愿要做的,无视医疗法规,与相关行政责任,将所有责任推给我们
单位全体同事,且护理部权责主管并以此会议之会议纪录上签呈给院长核章。
当我向单位同事告知,护理部认为门诊输血是我们单位所有人在会议上同意要做的,同事
们都觉得不思议,有被陷害的感觉。
我有呈文向医疗部权责主管提出反对意见,提出此会议有意误导我们单位同事,并提出单
位同事无行政决策权,无需负责此案相关决议责任,所有与此案相关决策之行政责任及医
疗责任皆由与此案相关之权责主管负责。
决议内容大意为:
1.由门诊跟诊护理人员于门诊注射室为门诊病患执行输血技术。
2.由门诊内科主治医师将病情稳定之慢性病患,集中于星期三及星期四。
3.指定开立输血医嘱之门诊内科主治医师为该病患之注射室驻点医师。
4.视病患输血过程之情况若有紧急情况速送急诊室处理。
此签呈由护理部权责主管签章,无法源依据,且未照会内科部主管,也未照会急诊部主管
。也无上级单位医疗部主管签章。更未发文至各会办单位。
此签呈上会办单位只有院方监察官,真奇怪,监察官属政战处又不是医疗单位为何只会办
监察官,而不会办内科部与急诊部。
承办单位有护理部各级权责主管,及副院长核章。副院长为医院副主官编制于院本部,什
么时候变成本案承办单位之一。
且此签呈直到103年3月11日由护理部上呈103年月3月13日由院长核示,于103年5月底副护
理长在我们同事强烈要求下公布。
有几个问题让各位护理界的前辈和后进思考一下,顺便解开学妹我的疑惑
请问各位相信门诊副护理长可以用一至二个月的时间在门诊注射室,一星期不到一位的输
血病患,能将全体约30个大部份无内科病房或相关经验的护理人员训练成专业的内科护理
人员,能标准执行输血技术,撰写护理纪录,观察输血病患输血不良的反应,与医师配合
处理输血不良反应之病患?
我不相信,各位护理界学姐学长一定也不相信,但是我们的中校护理部主任相信,中校护
理部副主任相信,中校护理部督导长相信,少校急门诊护理长相信,及院方各位上校级院
长和副院长这些军职主管相信。甚至连军医局和国防部都相信。
各位相信院方将病情稳定的输血病患在门诊输血,不稳定的病患在急诊输血这个决定正确
吗?
这个决定不仅是极不专业,而且违反所有病患都应拥有平等医疗安全的权益。
但军医局和国防部相信这是正确的。
据我所知,就有二例在门诊注射室输血的病患发生输血不良反应,还好大家运气都不错,
发现的早,送急诊处理。不然就是严重的医疗过失,详细的部份我有呈报院方权责主管,
但院方还是以不合法的公文强制要求我们于门诊注射室执行输血技术。
各位学姐学长,我们来思考一下,为什么院方还执意要求我们做门诊输血技术呢?若发生
医疗过失责任在谁身上?
这些军职主管认为门诊输血是我们自己要做的,所以过失当然在我们门诊护理人员身上。
这种想法真是异于常人。
自从102年10月22日以后至103年5月份间在门诊注射室输血的病患约二个星期才一个病患
。103年6月以后至今所有门诊病患都由内科主治医师协调至急诊室处理了。
院方集体军职人员于103年3月11日由护理部签呈院长签核的强制门诊护理人员执输血技术
,这又是要配合谁的需要?几乎已经没有输血病患在门诊注射室输血了那为何还要签文?
在这家国军医院,一个非军职的副护理长可以利用与自己交情较好的高阶军职人员操弄管
理机制,让整个医院军职主管配合她的需要做出违反法规违反纪律的事,而且反应到了总
统府都无效,连承办单位国防部都曲解相关法规以循私包庇与此案相关的军职人员。
而且这样的护理主管还可以晋升为病房副护理长,这可证明这家医院军职医护主管重视自
己的私利与各军职主管的关系大过于对病患医疗安全的重视,重视基层医护人员的工作权
益大过于自己的权势。
当一件很严重的医疗安全问题且集体军职主管从中获取及交换自己各自的利益,向主管机
关反应到如此程度都无法得到公正的解决与回应。这表示病患与基层的护理人员需要自行
维护各自的权益。
所以在医病关系要有对等的医疗资讯下,请各位病患及护理界的前辈与后进了解医疗界有
这样特别的医疗单位,如果有更好的选择,可以选择更好的地方。除非这家医院能像其它
医疗单位一样正常。
有位高阶军职主管指责我,训斥我没有南丁格尔精神,并劝我离开这家医院。
原来在这位高阶军职主管的想法中,不配合执行影响病患医疗安全的指令就是没有南丁格
尔精神。
为维护病患与基层医护理人员的权益就要离开医院。这是什么思维?
护理主管都是由护理人员升任的;护理人员何苦为难护理人员。
此案相关权责主管已违反
医疗法第
五十六条:医疗机构应依其提供服务之性质,具备适当之医疗场所及安全设施。五十七条
:医疗机构应督导所属医事人员,依各该医事专门职业法规规定,执行业务。
二十四条:
医疗机构应保持环境整洁、秩序安宁,不得妨碍公共卫生及安全。
为保障病人就医安全,任何人不得以强暴、胁迫、恐吓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碍医疗业务
之执行,致生危害医疗安全或其设施。
医疗机构应采必要措施,以确保医事人员执行医疗业务时之安全。
违反第二项规定者,警察机关应协助排除或制止之;如涉及刑事责任者,应移送该管检察
官侦办。
劳基法:
第五条:雇主不得以强暴、胁迫、拘禁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强制劳工从事劳动。
第七十四条:劳工发现事业单位违反本法及其他劳工法令规定,得向雇主、主管机关或检
查机构申诉。雇主不得因劳工为前项申诉而予解雇、调职或其他不利之处分。
及违反其它法律与军方法规纪律。但相关事证经国防部调查后回应院方一切合法,且片面
认定此案仅是劳资双方沟通问题。
与此事件的相关资料我有po在我的fb上,连姞网址:
https://www.facebook.com/profile.php?id=100004957964769
作者: PTTAT (批踢踢常住城市)   2014-05-05 18:23:00
你什么时候有和总统府陈情会有用的错觉
作者: tmunurse (我是大瓜呆)   2014-05-05 19:14:00
建议找媒体比较有用,拍个几天救知道了!
作者: bear18 (flybear)   2014-05-05 19:22:00
好可怕的内幕!!
作者: jafita (killer JJ)   2014-05-05 19:43:00
超级可怕 !
作者: grace24 (啥)   2014-05-05 20:14:00
po八卦会更有回响的
作者: r30178824 (O Water~*)   2014-05-05 22:01:00
找水果日报比较快、闹大才会怕
楼主: argustin (一定要幸福)   2014-05-05 22:15:00
应该转八卦版或找水果吧
作者: aminyawish (aminya)   2014-05-05 22:26:00
总统是三军统帅,因为不相信国防部所以向总统府陈情向总统府陈情的目的是希望经由总统府指示行政院处理在行政院要求国防部处理之下,国防部的官官相护才不会那么严重,没想到一切都是我这个小护士太天真了竟然相信这些行政系统会遵守法律。我所上呈的相关事证资料,在国防部的调查下,没有提出任何异议,可证明我所陈述的都是事实。我在ptt的权限不够无法po八卦版,看看有没有人愿意转载。此事件与医疗专业有关,且有些医疗法规被这些军职主管扭曲,医疗责任问题也被推给基层护理人员,我在思考如何将此事件“精简“后再po给媒体。也请各位学姐,学长给我多多建议,谢谢。
作者: iamfenixsc (哈囉你好吗)   2014-05-05 22:42:00
好可怕 水果报比较有用 诚心建议
作者: lvig (Zoe)   2014-05-05 22:59:00
上报最快也最有效果 用简洁明了的说法 比较能进入状况 加油
作者: plavix   2014-05-05 23:06:00
加1
作者: leegawa (LeeBB)   2014-05-05 23:41:00
爆料给水果,还有钱可以拿
作者: antibiotics (自己的脑袋自己救)   2014-05-06 01:55:00
帮高调。所以讨厌军、公职体系的医院!不过这样推出去,太臭长,外人看不懂就是了
作者: ruki0218 (Ruki)   2014-05-06 02:15:00
我们医院注射室也是这样,院方也跟贵院相同态度呀…
作者: amberh12 (阳阳)   2014-05-06 08:17:00
精简后去爆料
作者: star964523 (沮丧中)   2014-05-06 08:58:00
加油!
作者: sunycat (c'est la vie)   2014-05-06 10:05:00
应该要简化内容po八卦版效果比较大
作者: charon11 (charon)   2014-05-06 12:57:00
找医劳盟咨询看看吧
作者: serena963 (Serena Su)   2014-05-06 13:21:00
学姊。 军医院可以考虑1985免费专线 再没用写国防部部长信箱。 军方医院是军医局管理 军医局为国防部所属加油
作者: bbdirty5566 (尊爵不凡蓝鸟40)   2015-05-06 21:43:00
不爽不要做
作者: wl760713 (willy)   2015-05-06 21:43:00
有没有重点整理?
作者: sysop5566 (批踢踢半熟手)   2015-05-06 21:43:00
军医院护士 官阶好像是校级 以前当兵时进去吓到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5-05-06 21:45:00
内斗内行
作者: cicici (两片土司。整天吃)   2015-05-06 21:52:00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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