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协议根本不和平 不要被和平两个字给骗了
http://i.imgur.com/lF4fQ8G.jpg
马英九的和平协议根本是投降协议,万万签不得!
陈水扁 2011/10/19
先前马英九总统的亲信金溥聪在美国谈到两岸未来的接触,不排除任何可能性,包括签订
“和平协议”;金溥聪同时表示,马英九连任后,不排除访问中国,引发各界关注及蓝绿
争议。尽管马办有所澄清,很多人还是不相信。三天前(10/17)马英九总统本人正式宣
布未来十年内,在国家需要、民意高度支持、以及国会监督等三个前提下与中国签订和平
协议,此举在思考脉络上与马英九过去接受外媒访问,曾公开表示“连任后与中国进行政
治(统一)谈判”高度吻合,但仍引起社会上一片哗然。民进党总统参选人蔡英文抨击:
“危险具有争议,令民众不安!”担任过12年总统的李登辉亦质疑:“目的为何?应问百
姓。”尽管马英九进一步澄清,“不会为签而签,也没有时间表,至少在目前来讲,这倒
不是最优先项目”,但多数的台湾人民还是不相信。就马英九所宣布的“和平协议”外加
“十年时间表”,陈前总统以其担任八年台湾总统的经验,提出下列看法供参。
我的任内,对北京亦曾多次递出和平橄榄枝,包括表达访中的意愿,因此马英九访中及签
署和平协议均非重点。诚如《中国时报》社论〈两岸签和平协议须先建立互信〉所说的,
“在台湾总统还不能出席亚太经合会议峰会时,要谈访中国大陆,真的还远得很”、“如
果中国想在协议套上任何可以彰显其对台主权的前提,台湾社会不可能愿意接受。面对中
共武力压迫了六十多年,台湾从来都不曾对主权尊严退缩过,自然也不可能为一纸于己不
利的和平协议而放弃立场。”
在总统任内,马英九两次和我谈到和平协议的相关议题。第一次是二○○七年马英九访美
归来,主动求见,亟欲推销两岸中程和平协议的构想,我们约在总统府台湾晴厅见面。我
说大家都爱好和平,没有人会反对和平协议,关键在和平协议的内容,有无条件?有无前
提结论是我们所无法接受的?历史上的国共和谈,国民党没有赢过,最后失去中国大陆的
大片江山。过去国民党“容共”,输掉大陆还有台湾;如今国民党“联共”,输掉台湾,
就真的亡国了!
二○○八年四月一日,马英九已经当选总统,我们在台北宾馆东厢房进行“扁马会”,对
“九二共识”之有无,及“一中”可否“各表”?我们有过激辩。当时马总统当选人说,
如果对岸不接受“一中各表”,就不接触、不谈判;如果对岸不撤除对台飞弹,就不签“
和平协议”。
美国迈阿密大学政治学教授金德芳曾指出,“有人预测马英九准备在二○一一年十月十日
中华民国建国一百年签署和平协议,借此和胡锦涛一起赢得诺贝尔奖”,看来已不可能。
但马英九如连任成功,在没有连任压力下,赶在二○一二年胡锦涛交棒前,二人在北京举
行历史性的“马胡会”并签“和平协议”,仍有可能!
克林顿前总统时代的美国国安会资深主任李侃如教授,倡议两岸应签署“中程协议”,在
台湾接受“一个中国”的前提,及“终极统一”的结论下,两岸维持三十年、五十年不变
。李侃如在离开公职后更是热衷推动,穿梭两岸,游说双方领导人能够接受,尽速签署“
中程协议”。我坚定地婉拒李侃如的倡仪,因为承认“一个中国”,接受“终极统一”,
不啻投降。“中程协议”变成“投降协议”,变成“亡国”的“降书”,还签什么?
后来李侃如又飞来台湾,他说这次不必有前提,也没有结论,也就是说无任何条件的“中
程协议”,维持两岸三十年、五十年不变。他先问我的意见,接下来他要到对岸去,我请
他先问北京中南海那些人的意见再说,我才不相信中国领导人会接受没有前提条件的“中
程协议”,当然也就没有下文了。
二○○七年二月二十七日、二十八日,克林顿前总统应邀莅台访问,在他公开演讲结束,
我在远企设宴款待,并致赠一支台湾制造的萨克斯风给他,上面刻有金恩博士的名言。由
于相谈甚欢,意犹未尽,并约好隔天二十八日台北宾馆再叙。我特别请教他对曾担任国安
会资深主任的李侃如所提两岸“中程协议”的看法,克林顿毫不假思索的表示,“台湾不
能接受,对台湾没有好处,时间站在台湾这一边。为什么是三十年、五十年不变?!谁能够
保证?”克林顿是李侃如任职国安会时的美国总统,连他都不支持“中程协议”,马总统
却接受“一中原则”的“九二共识”,并天真的认为“不统、不独、不武”可以维持三十
年、五十年不变?!
胡锦涛在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告台湾同胞书〉三十周年除夕谈话强调,两岸的军
事安全互信机制(CBM)、大三通、两岸综合性经济合作协议(CECA)等主张,一切都要
恪守“一个中国原则”。对台湾参与国际组织活动问题,在不造成“两个中国、一中一台
”的前提下,可以协商做出合情合理安排。最后提出“结束敌对状态”达成“和平协议”
的前提,要在“一个中国原则”的基础上。很清楚地,胡锦涛在回应马英九有关“和平协
议”的议题时,早在二○○八年底就已确立必须在“一个中国原则”的基础上,并不容许
有所谓“一个中国,各自表述”的空间。如此丧权辱国的“和平协议”还能签吗?
一九八四年中、英签了〈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取得香港主
权,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一国两制”五十年不变。事实证明九七之后的香港特区
,“一国”是真,“两制”是假。
一九五一年西藏与中国签了十七条的“和平协议”,前提是西藏为中国的地方政府,中央
政府将保障西藏人民的自治及宗教信仰自由,并尊重达赖喇嘛、班禅喇嘛的传统地位。结
果只维持八年,一九五九年三月十四日发生西藏抗暴事件,八万人死亡、二十万人被关、
十万人随达赖喇嘛流亡印度,班禅喇嘛被抓去北京。“和平协议”并未带来和平,协议成
废纸,十七条剩下没半条。
克林顿已经提醒台湾,谁来保证三十年、五十年不变?他要台湾不能接受“中程协议”,
“和平协议”自然也是签不得!2,300多万台湾人民不得不慎之,我们绝对有权利严厉要
求马总统对关乎台湾生死关头的和平(投降)(统一)协议说清楚、讲明白,我们绝对有
权利要求行使全国性“公民投票”来表达人民直接的看法,如果这两项做不到,很简单,
更加直接的方法,我们绝对有权利也有能力可以做到,透过明年1月14日的总统大选,用
我们手中的选票一举把罔顾台湾民意、一意孤行要把台湾变成中国一省的马吴配扫进历史
的垃圾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