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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网络霸凌 罗莹雪:不反对立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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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时报【管婺媛、翁毓岚╱台北报导】
反网络霸凌究竟是否该另立专法,NCC主委石世豪认为,现阶段没有立专法必要,他个人
亦坚决反对箝制网络言论,并直言NCC“不会检查、管制,更不会打压网络言论”。法务
部长罗莹雪则建议修正《通讯保障及监察法》,避免因禁止调阅相关资料,导致网络言论
更为失控,她表示,不反对另立专法遏止。
立委李鸿钧表示,台湾现在言论自由被无限上纲,NCC应参考国际设立专法的方式,化被
动为主动,而且有了法源基础,才能帮助被网霸的人,并对网霸行为有吓阻作用。
立委罗淑蕾昨质询石世豪时,更以高八度破音大骂NCC无能,直言NCC面对严重的网络及媒
体霸凌,却把问题丢给受害者,要当事人自己去提出告诉、一个官司就要打1、2年,没有
作为的NCC“就是无能嘛!”
不过,立委李昆泽及叶宜津皆认为,NCC不应立专法或以行政手段,介入网络言论自由,虽
反霸凌是社会共识,也是政府单位包括NCC,应立即且积极有作为的事,但李昆泽认为,
重点在于要促进网络自律,同时加强民众申诉机构的咨询辅导机制。 叶宜津并表示,
NCC应借此次机会,加强教育网络族群“凡PO过必留下痕迹”,有IP就会能追查出来源,
在网络上的行为也要自负责任。
石世豪则表态,不认为现阶段有制订反网霸专法的必要,因现行法律已对此有诸多规范及
刑责,重点在于如何落实及执行相关法规,及国家对人民的保护机制效力是否足够,“言
论自由应给予最大范围的保障”,“我认为不应有任何箝制网络言论的法律。”
罗莹雪则认为,网络言论脱序、集体霸凌屡见不鲜,《通保法》不利网络诽谤等罪的追查
,因此建议政府应加强澄清不实报导的方法,以及政府机关运用网络的能力与机会等。她
主张,可修正通保法,法务部将着手研拟相关修法事宜。
《通讯保障及监察法》在去年6月修正上路后,新法规定,只有最重本刑3年以上的犯罪,
检察官才能调阅通联与网络IP位址;但因妨害名誉最重本刑仅2年以下,因此如网络霸凌
等案件,检察官无法申请调阅通联与IP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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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备注: KMT就赶快修法,看明年你们剩多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