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SMUck (人氏言周)》之铭言:
: ※ 引述《jordan621 (bonbon)》之铭言:
: : 我上个月收到被检举交通违规的红单
: : 一看照片就知道是行车纪录器拍的
: : 为何政府可以容忍用行车纪录器拍交通违规
: : 那大家何必反对监视器拍违停呢? 行车纪录路也是监视器的一种阿
: : 一堆人用行车纪录器拍交通违规了 多了监视器有差吗
: : 那些好手好脚的检举人不去工作 没有人反对
: : 却要反对柯p装监视器拍违停的人
: : 违停是很危险的事 有些人为了闪违停
: : 可能会被对向的车撞到 或者发生其他意外
: : 有些小路如果有违停 一定会塞车 这不严重吗?
: : 赞成柯p拍违停 还给驾驶人一个安全的行车道路
: 我觉得照那个法官的逻辑,在路上的自动测速照相也是违反个资法,应该回到警察手那测
: 速枪的年代这样才是保障人权。
: 反过来说如果是架设红线停车自动照相机的话,就可以以此为据来开单噜??
: 其实我觉得临检要求驾驶人酒测也是违法个资法,侵犯人身自由有可能违宪了,宪法保障
: 人有喝酒的权力与开车的权力,不能因为我可能会酒驾就要被测,来请大法官释宪吧?
我真的很好奇
如过避开背负缺乏法律素养的骂名
让大家匿名投票
到底是支持这方案的人多还是反对的人多
更何况前阵子发生台南老阿嬷因为违停被撞死大家都忘了
而且上下班时间有经过基隆路或其他重要路段
你会恨不得那些违停全部消失
抓违停一定有公益性
不要说中央社发新闻说法国用监视器抓违停效果显著了(是否为真有待网友考证)
秦议员说十大违停每个月都不同
每个月都要换地点,效益不合
那难道不能把数据抓够具代表性一年来算十大违停热点
然后一年换一次地点,总符合效益了吧
一年不够,两年好不好,抓那每个月的点打真的是快吐血
法律维护人权,方法很多
方法一
除了技术性可行的自动侦测感应拍照外,可以立法规范这类型的设备使用都必须经过认证
确保不会有影像留存和供其他用途之逾
只限内建抓违停使用,跟测速拍照一样
感应到再自动打印罚单
连警察开单的动作都不用了
退一百步方法二
立法规范,需有民众检举才可调阅,警察无法主动查阅
就不会有行政机关侵犯人权的疑虑
这才是法律服务人民的方法
科技始于人性,法律真的要随科技进步
我真的很好奇
真的那么多人反对吗??
还是只是怕被说缺乏法律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