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奇摩新闻
2.完整新闻标题:扁案2亿不法所得 瑞士判返还台湾
3.完整新闻内文:
特侦组今天指出,瑞士最高法院已判决确定,有关前总统陈水扁等因二次金改贪污案件汇
洗至瑞士的不法所得,其中已确定的贪污案(元大并复华)不法所得美金 674 万6840 元
资产,约计新台币2亿元,应返还台湾。
有关扁案其他不法所得执行情况,最高检察署今年初指出,国外资产查扣及汇回情形部分
,陈水扁与妻子吴淑珍等人于瑞士境内经瑞士司法机关查扣的资产,其中于瑞士苏格兰皇
家库斯银行及瑞士美林银行帐户内有关龙潭案、南港案及国务机要费案不法所得的资产(
包含美金、瑞士法郎、英镑、欧元、日圆现金及49档以外币计价之债券、股票、存托凭证
、ETF等有价证券,即海角七亿),已于99年5月陆续汇回最高检指定帐户,资产现值约
2261万余美元(折合约新台币6亿8986万元)。
另于瑞士威格林银行帐户内关于二次金改案犯罪所得约1700余万美元的资产,经特侦组请
求瑞士冻结,迄今尚未汇回。
另美国司法部向台湾提出司法互助,由最高检特侦组提供协助,而由美国司法部查扣位于
纽约州及维吉尼亚州2处不动产,现已完成拍卖程序,拍得价款共189万美元,最高检已向
美国请求分享其所得价款。
至于国内资产查扣及执行情形部分,为保全相关案件的执行,曾查扣陈水扁等人国内名下
的存款、股票及不动产,之后并交由执行机关台北地检署查扣并执行。
其中查扣吴淑珍、吴景茂、陈致中、黄睿靓存款共新台币4815万元,查扣陈致中名下国内
上市柜公司股票共37档,市值约1930万元。
另外,查扣宝徕等国内不动产共8处,其中宝徕不动产1处,已经当事人合意变价完成,但
尚有税捐金额待核算,还没执行完毕。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bit.ly/1bCwVVi
5.备注:
终于查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