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版上看了很多讨论
整理一下个人关于监视器抓违停的几项争议看法:
(个人非法学专业,如有观念错误请指正)
Q1. 为什么马路上到处都是监视器,却不能拿来抓违规停车?
A1: 因为这些监视器是在有车祸或刑事案件发生时,才可申请调阅做为佐证,并不能随心
所欲想看就看,否则有构成妨害秘密的可能。
Q2: 超速和闯红灯都不是刑事案件,为什么可以在路口设置摄相?
A2: 因为这两个情况本身具有稍纵即逝的特性,若无电子仪器的辅助极难举发违规。而电
子仪器只会在感应到违规的瞬间拍下违规照片,而全天候录影,相比之下侵害程度较低。
Q3: 既然录影就是妨害秘密,那行车记录器,商店里的监视器都应该拆除?
A3: 行车记录器和店家监视器都是属于民众个人的行为,而政府身为公权力的集合体,受
到的规范应比一般民众更多,不可带头做出有进一步侵害人民权利之疑虑的事情。且抓违
停本是小事,为了这样的目的而甘冒侵害人民权利的风险,违反比例原则。
Q4: 既然没有违法,为什么要怕监视?
A4: 我觉得这是最简单直观,也是最难解释清楚的问题。举个例子,既然不犯罪就不用
怕的话,你愿意让政府监听所有人家里的电话、电脑,甚至极端一点,干脆在所有人身上
植入芯片,昨天跟谁去了哪里,做了哪些事,都在政府的掌控之下吗?
最近发现John Rawls的无知之幕真的是很好用的一项反思工具。
降下无知之幕来想想,假如身在幕后,不知道自己在这个世界上将会是什么身分地位,也
不知道主政的人究竟是欧巴马、希特勒还是史达林,你还会赞同政府24小时合法监控监视
机录到的画面,来换取抓违停的小小便利吗?我是不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