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柯文哲只是为了节省人力,想利用机器抓闯越红灯,
那么在特定路口装设Red Light Camera(闯红灯摄像机)就可以了
当然就像装设超速摄像机一样,要有相关配套,例如警示标志的设置
以及黄灯秒数的延长调整等等
(美国已经有一堆资讯显示,装设闯红灯摄像机,
虽然可以减少十字路口的冲撞车祸,但一堆驾驶因为怕被照到闯红灯,
黄灯警示秒数又短,前车急刹的结果造成追尾车祸事故大幅增加)
但今天柯文哲是想用"监视器画面"作为闯红灯、违规停车的蒐证..
这么做根本无法节省人力(你总得叫警员监看监视器吧)
如果真的想节省警方人力,除非按另一篇新闻内所说
"柯文哲表示,如果将全北市超过1万3千支监视器开放出来,
若能和google、yahoo等合作进行影像分享,这是多大的诱因"
让柯文哲将台北市相关监视器整合,并和google、yahoo这些公司合作,
使用他们的人力、软件抓违规..
但乡民们,你们真的赞同柯文哲所说,将监视器画面分享给google、yahoo吗?
我再怎么想,都觉得毛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