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监视器抓违规免罚 法官呛柯P“看谁脑袋

楼主: chengcti (版主请投我一票!)   2015-04-28 12:22:52
姿势体大
他应该是以 "毒果" 撤销的吧
这样的话民众检举的 应该也会以违反个资法的毒果 导致无法检举吧
这位法官的主要用意是 反对老大哥的到处都有监视你的东西
无论是 网络、影像、或者是悠游卡纪录
但是这不知道有没有定谳 说不定上诉又被打脸了
※ 引述《blum (BLUM)》之铭言:
: 台北市长柯文哲打算施行以监视器抓交通违规,日前指称反对者“脑袋装大便”。由于兹
: 事体大,关系千万用路人权益,记者的脑袋装满了问号,查询才知桃园地院法官钱建荣今
: 年2月审理蔡姓民众不服闯红灯挨罚1800元的判决,钱法官认为警方依据路口监视器画面
: 开罚,侵害依《个人资料保护法》受保护的个人资讯,无证据能力,上月判决蔡男免罚。
: 钱建荣法官受访表示,在柯P脱口“脑袋装大便”言论之前,他已陆续判决撤销3件类似交
: 通违规案的处罚。钱建荣还不讳言:“我其实想请柯P看看我这3件‘脑袋装大便’的判决
: ,看看是谁的脑袋装大便。”
: 钱建荣在蔡姓民众抗罚案判决中,引用林子仪前大法官于释字第603号解释(《户籍法》规
: 定领身分证必须按指纹,违宪)提出的意见,呼吁行政机关应尊重并保障人民的资讯隐私
: 权:“此刻,我们必须停下来思考,究竟我们想要什么样的社会?想要以什么为终极目的
: 的国家?如果一个社会里的成员,人人皆尽透明,没有什么动态可以逃脱于国家的监视之
: 下,所有成员的资讯都钜细靡遗地掌握在国家机器之中,并且可以轻易地透过某一则个人
: 资讯追溯其全部行踪与活动,这或许将是一个零犯罪的社会,而且很可能是一个非常有效
: 率的政府,但人们也可能将过著充满被监视恐惧的生活。治安与效率都是国家应该追求之
: 重大公益,惟其终究必须停留在某个界限之后,不能无止境地一昧向前,牺牲其他一切。
: ”
作者: nosay (拥有16分之1日本皇室血统)   2015-04-28 12:24:00
那警察用拍照 摄影的都不能算吗???
作者: XieXie9527 (谢谢你9527)   2015-04-28 12:26:00
所以这样以后交通事故的监视画面都没有证据力了吗?
作者: flysonics (飞音)   2015-04-28 12:27:00
那应该是限制警方调阅监视器的权力 而不是限制监视器画面的证据能力 又是倒果为因
作者: jorden (William)   2015-04-28 12:33:00
就跟网络霸凌无限上纲一样阿
作者: cmid05 (酷拉皮卡)   2015-04-28 12:40:00
POI?
作者: shirokase (氧化钢刺)   2015-04-28 12:51:00
所以桃园的法官在靠杯台北市的政策是哪招???
作者: Rabbit19264 (发现梦想与现实的差别)   2015-04-28 12:52:00
http://ppt.cc/gen.php 竹市全国首创三合一监视系统
作者: taurus1981 (麻烦死了)   2015-04-28 13:23:00
以后闯红灯罚单就拿去给桃园地院给法官销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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