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YYWANG5566 (纽约王五六震撼降临PTT)》之铭言:
: 以后再有受害者 网络霸凌的通通枪毙 一个都逃不掉!!!
: 一堆垃圾!!!!
: 但如果用实名制 大家都知道他是谁 他还敢这样躲起来匿名攻击???
: 现在是匿名可以躲起来骂 我要抓出来他是谁还得去警察局报案!!!!
: 都已经犯法了 还不知道他的身分!!!!!!!!!!!!!!!!
: 这是你们要的言论自由喔????
即便大家知道造谣批评自己的人的“真实姓名”,最后还是得去警察局报案才行,用
私刑去对付造谣者,依旧是违法的。
韩国在2007年推动网络实名制度,但2008年崔真实与张彩苑都自杀了,所以重点不是
实名与否,而是“霸凌”这个行为的存在。
更何况,韩国宪法法庭在2012年就宣告实名制度违宪了。全世界目前只有极少数如中
国这样言论自由受限的国家,才实施网络实名制,原因为何您可以思考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