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案争议延烧,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员会今天(17日)表示,工程会申诉审议范围,为有关
台北市政府不同意远雄公司变更协力厂商是否合法,无关当时执政团队。
台北市政府16日提出大巨蛋案安全体检报告的5大问题。时任台北市政府财政局长的台湾证
券交易所董事长李述德以个人名义发表声明,强调若不是陈水扁执政时期工程会三度撤销台
北市政府的决议,也不会由远雄继续兴建,绝无图利远雄的企图。
不过,工程会今天也发布新闻稿澄清。工程会表示,远雄公司原为台北市政府主办“征求民
间参与兴建暨营运台北文化体育园区-大型室内体育馆开发计画案”最优申请人,因远雄公
司不服台北市政府不同意变更协力厂商、事后流标的决定,向工程会前后提出3件促参申诉
案,经工程会采购申诉审议委员会依法审议后撤销,与当时执政团队无关。
工程会申诉所审议范围,是有关台北市政府不同意远雄公司变更协力厂商是否合法,至于台
北市政府与远雄公司间议约过程、内容,包括权利金、租金、安全及营运等相关事宜,均是
台北市政府与远雄公司自行协议订定,与工程会申诉审议范畴无涉。
工程会对监察院纠正台北大巨蛋BOT案说明
工程会
近台北大巨蛋BOT案是台北市政府在95年完成签约的促参案,因涉及变更协力厂商、重提
投资计画书及签订投资契约与原公告招商契约草案差异甚大,监察院纠正工程会及台北市
政府。
监察院纠正工程会95年审议判断侵害台北市政府甄审会专业判断,工程会(申诉会)于95年
间依本案最优申请人(即远雄公司)所提申诉案依法作出审议判断,虽被监院纠正,但依法
不得再行审议或撤销。监察院依监察法所作纠正,工程会予以尊重。至于台北市政府按本
案审议判断做出处置,系属该府权责。
至于监察院纠正台北市政府通过重提投资计画书及签订投资契约条文,与原公告招商契约
草案异动幅度达9成以上等项,应由台北市政府检视本案公告招商文件厘清说明,工程会
将持续了解该府后续处理措施,如有涉及工程会法定管辖事项,工程会将依法因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