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1bertPujols (The Machine)》之铭言:
: 先不论有人空虚寂寞觉得冷每天喝挂等人捡
: 为什么现在喝挂都要用“捡尸”这个措词
: 若非合意性交,就是“性侵”和“强奸”阿
: 媒体和大众一直用捡尸这个措词好像减少了犯罪的直接印象
: 有没有用“捡尸”来取代“性侵”和“强奸”的八卦?
会不会是捡尸这说法含有比较多资讯的关系?
短短两个字就可以描述出 喝酒喝到挂→被捡走→被强奸 这串过程
比起强奸,捡尸包含的资讯量比较多,在描述可以更精确、更有效率
要描述甲喝挂了被带去旅馆强奸这件事实的话
“甲被捡尸了” 和 “甲被强奸了” 这两句话,明显是前者更精准嘛
虽然乡民们可能真有些仇女,或者有对被捡尸的女生多有批评
但在“强奸”和“捡尸”这两个词汇的选择上和这些事情是无关的
会用“捡尸”纯粹只是资讯量比较多而已,有些人硬要扯仇女也跳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