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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时电子报 工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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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周休二日 政院周四拍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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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0日 04:10 记者吕雪彗/台北报导
行政院会周四(23)日排定讨论劳动基准法修正草案,法定工时单周40小时,每月加班上
限为54小时,将送入立法院,与立院版本并案审查,最快明年劳工可望全面实施周休二日
。政院版没有打算再放宽,恐怕令工商界大失所望,国会势成下一个劳资角力战场。
涉及劳工全面周休二日的劳基法修正草案,受到工商团体及劳工团体高度关切,由于五一
劳动节将至,劳工团体诉求主轴为单周40小时缩减工时,面对劳资双方夹击,政院态度相
当审慎。
尽管上周四工总等7大工商团体拜会毛揆表达关切,诉求再延长弹性工时,政院虽未当场
否决,但早已盘算依政委冯燕初审的“折衷版”拍板,即单周40小时,每月加班时数由原
有46小时延长至54小时,与工商团体诉求法定工时二周80小时,每月加班时数上限60小时
,有段差距。
缩短工时部分,劳动部原拟同意加班时数上限由现行46小时增为60小时;不过,初审时遭
台北市劳工局长赖香伶等北桃中高劳工局长压倒性反对。
而经部在会中主张8周弹性工时拉长到12周,也遭到五都劳工局长砲轰,甚至反对存在2周
或8周变形工时。最后经劳动部长陈雄文一一拜会游说,才同意既有变形工时不动,且每
月加班时数上限调至54小时。
行政院高层透露,行政院版本仍是单周40小时,加班上限54小时,工商团体应该还是可以
接受,否则依部分立委版本,只有法定工时单周40小时,而没有配套,可能冲击更大。
劳动部官员也说,劳工反映加班时数上限调太高,有时很难拒绝雇主加班要求,必须顾虑
劳工过劳现象,为因应急单需求,可利用既有2周弹性工时去处理,即将2周内的2天放在
其他工作日处理,正常工时最多不能逾10小时。官员认为,加班本就需劳工同意,若搭配
弹性工时,一并征求劳工协商同意,并不会增加工商界麻烦。
此外,劳基法这次也修改劳工出勤纪录保存,由2年延长为5年,若违反罚则由2~30万罚
锾调高为9~45万元,课予企业更重责任。官员说,出勤纪录为资方给付项目重要依据,
针对正常工时、延长工时,上班及加班时间都必须有纪录,以免资方该给付而未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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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420000044-260202
5.备注:
蛆公赋栗曰:‘朝三而暮四。’众吱皆怒;曰:‘然则朝四而暮三。’众吱皆悦。
重罚3万提升到重罚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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